目前临床上一般以肝血管瘤的体积大小,具体位置,患者是否伴有明临床症状等饮食,作为肝血管瘤是否需要治疗的指征。
1,如果患者的肝血管瘤体积小于三厘米,且血管瘤位于肝脏实质内部,血管瘤没有造成胆管,血管,肝脏周边组织的压迫症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主张对血管瘤进行过度的治疗。可建议患者3~6个月复查一次肝脏彩超,观察肝脏血管瘤的变化情况。
2,当肝血管瘤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时,往往建议进行手术或介入治疗:
1)对于体积明显大于五厘米以上的肝脏血管瘤。
2)血管瘤位于肝脏的周边,有发生破裂的可能。
3)患者的肝脏血管瘤压迫到肝内胆管出现了胆汁淤积,阻塞性黄疸。
4)体积较大的血管瘤,压迫到患者的胃或十二指肠,引起食物排空困难,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症状。
这些情况下,那可以选择腹腔镜下肝脏血管瘤切除或者通过股动脉造影进行血管瘤供血血管的栓塞,可是血管瘤缺血缺氧,最终达到坏死的效果。由于传统的开腹手术创伤较大,且考虑到肝脏血管瘤属于良性病变,临床上一般不选择开腹手术切除血管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