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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了解其风险与注意事项

利巴韦林颗粒:了解其风险与注意事项
发表人:病友互助家园

利巴韦林颗粒,作为一种常见的抗病毒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以及皮肤疱疹病毒感染。然而,在服用利巴韦林颗粒时,我们需要了解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首先,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血红蛋白下降的情况,其中大约10%的病人可能会伴随心肺方面的副作用。因此,在治疗前后及治疗过程中,医生会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水平,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患有地中海贫血或镰刀细胞性贫血的患者,以及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此外,对于已经有贫血症状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能会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因此,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的患者也不宜使用该药物。一旦在使用利巴韦林的过程中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的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

利巴韦林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些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可能包括眩晕。消化系统症状可能包括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可能包括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症状可能包括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可能包括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可能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此外,还可能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对于利巴韦林的使用,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孕妇禁用;有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患者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由于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因此应避免使用;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由于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因此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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