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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注意事项与预防措施

安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注意事项与预防措施
发表人:医者荣耀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是一种常见的解热镇痛药物,其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根据药品说明书,以下是关于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的一些重要信息。

首先,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主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的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和痛经。

然而,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偶见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2. 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制剂在上市后监测期间还报告了如下不良反应(其发生率不详):腹泻、腹痛、肝酶升高、红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值)降低、INR升高和低血压(过敏反应的一种症状)。

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时,应遵循以下预防措施: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5. 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引起严重的皮肤反应,如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这些皮肤反应可能是致命的。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 因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肝脏损害的临床症状通常最早出现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服用后1-2天,最大程度的肝脏损害症状通常出现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服用后3-4天。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8.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慢性或代偿的活动性肝病患者中,尤其是在那些肝细胞功能不全、慢性酒精中毒、慢性营养不良(较低的肝脏谷胱甘肽储备)和脱水的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

15. 对乙酰氨基酚应慎用于:(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可能会导致溶血性贫血)。(2)厌食,食欲亢进或恶病质;慢性营养不良(较低的肝脏谷胱甘肽储备)。(3)脱水和血容量不足。

16. 对乙酰氨基酚应慎用于对果糖不耐受者(与处方中的山梨醇有关)。

17. 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间隔。在以下情况下,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1)体重不到50Kg的成人。(2)慢性或代偿的活动性肝病患者,尤其是轻度至中度肝细胞功能不全者。(3)吉尔伯特综合征(家族性高胆红素血症)。(4)慢性酒精中毒。(5)慢性营养不良(较低的肝脏谷胱甘肽储备)。(6)脱水。

18. 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总之,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是一种有效的解热镇痛药物,但使用时必须谨慎,并严格遵守说明书上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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