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刘传新>

你好*院长,我是患者家属,周六,你好*院长,我是患者家属,周六预约了你的门诊()

疾病详情

被害妄想症,不承认患病,家人担忧病情加重。患者男性55岁

医生建议

被害妄想症需要长期治疗,建议尽快进行专业评估和治疗。治疗过程中,患者需坚持服药,并注意调整生活方式。家属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帮助患者度过难关。

刘传新医生和患者的交流
问诊中的医患交流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诊疗建议
患者
你好刘院长,我已经预约了周六的门诊,这次给你咨询的目的不是看病,主要是拜托你个事,我对象应该是患有被害**症,目前工作生活都行,他不承认自己有病,不看病不吃药,我这次劝他是说陪我看病才答应预约的,主要想提前给你联系一下你一定帮忙让他接受治疗。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你好,刘院长,很高兴能帮助你。被害**症是一种精神疾病,需要专业的治疗。我会尽力帮助你。
患者
我本身也是一名医生,我对象是老师,你一定帮忙不仅让他看病,还要保护他的声誉,**拜托了,我们全家的**靠你了,治好之后付多少钱都可以。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理**的担忧,我会确保在治疗过程中保护他的隐私和声誉。我们首先需要确定他是否真的患有被害**症。
患者
他病史应该一年多了,之前我没考虑,最近三个月越来越明显。**时性格内向,多疑多虑,我俩性格不同,也经常拌嘴,最近坚信平时有人时刻跟踪他,监听他,警车*近他,这些病史他去了你听他说,装作不知道,顺便问问我,我就说因为他不好受自己心理也出了问题,你就说让我吃点阿普唑仑之类的就行,只有这样他才同意看病。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根据你的描述,他的症状确实符合被害**症的特点。阿普唑仑是一种抗焦虑药物,可以暂时缓解症状,但不是长期治疗的首选。我们将制定一个更全面的治疗计划。
患者
一提精神病或者吃抗精神病的药就极力反对,我说让他看心**调节心理的不舒服,或者说他有点焦虑轻度抑郁也行,不能提**症或者精神病,药物你操心看看怎么让他接受坚持治疗。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明白你的顾虑,我们会采取渐进式的方法,逐步引导他接受治疗。首先,我会建议他进行心理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患者
这种病吃药应该要坚持,不能随便停药,现在再不正规治疗,我怕厉害了就暴露了。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你的担忧是合理的。治疗被害**症需要长期坚持,但我会确保他得到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患者
现在至少外人还看不出来,真的拜托了刘院长,你诊治的病人应该也有这种,依你的经验一定帮帮我。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放心,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的。
患者
他多大年龄了?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48岁。
患者
刘院长,我感觉这个家快完了,你一定帮帮我们。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理**的压力,但请相信,通过治疗,他的情况会有所改善的。
患者
我觉得只要能让他配合治疗,一定会好转的。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是的,关键在于他的配合和坚持治疗。
患者
刘院长,你要你帮上我,花多少钱都可以。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治疗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我会尽力为你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患者
最怕的就是不配合治疗,他过来我先看看吧,应该有解决办法。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谢谢你刘院长,我的意思你明白就好了,你用你的方法引导他,别让他防范,并让他配合治疗并坚持。
患者
我相信你,希望你针对我们的情况竭尽全力。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会的,我会根据你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患者
刘院长,我给你说的这些你注意不要暴露,他现在很敏感,连我都不相信。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会注意的,我们会保护他的隐私。
患者
刘院长,我对象这几天睡眠特别不好,昨晚还噩梦,今早他又反悔,不去看病了,我用了好长时间对他说你情绪不好已经严重影响到我,我现在睡眠心脏各方面都不行,你再不调理好,我就要出问题了,好歹答应明天去了。他感到哪里也不安全,去了你那儿即使看了也改变不了监控的现状。麻烦刘院长一定帮我把握好他这次看病的机会,即使撑到暑假也行啊。
刘传新刘传新医生主任医师
我理**的担忧,我会尽我所能确保他这次看病的顺利进行。
刘传新医生的问诊记录
接诊医生
擅长: 精神科临床工作,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和药物治疗,心理咨询与治疗,特别是睡眠障碍、心理问题、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双相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

好评率

100%

在线问诊量

24
立即咨询

扫码关注医生

关注贺翠萍医生,方便随时提问
网站地图

营业执照 Investor Relation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561155 消费者维权热线:4006067733

医疗监督热线:950619(京东),0951-12320(宁夏),0951-12345(银川)

Copyright © 2022 jd.com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88号 京ICP备11041704号

刘传新
刘传新
主任医师

已认证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临床心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