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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经第十天想咨询短效避孕药和紧急避孕药的服用问题。患者女性

医生建议

短效避孕药应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开始服用,月经第十天不建议服用。如需紧急避孕,应在无防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避免频繁使用紧急避孕药,以免影响月经周期和身体健康。

医生和患者的交流
问诊中的医患交流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诊疗建议
患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短效避孕药的服用方法。
医生
您好,短效避孕药通常是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开始服用,连续服用21天,然后停药7天。
患者
那我是30岁,可以服用吗?
医生
当然可以,只要您没有禁忌症,30岁是完全可以服用短效避孕药的。
患者
那我月经来第十天了,可以开始吃吗?
医生
抱歉,月经第十天开始服用短效避孕药是不建议的,可能会影响避孕效果。
患者
那紧急避孕药可以吗?我有点担心怀孕。
医生
紧急避孕药可以在无防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但最好在24小时内服用。
患者
那有没有副作用呢?
医生
紧急避孕药可能会有一些副作用,比如恶心、呕吐等,但通常不会很严重。
患者
那我应该选择什么**的紧急避孕药呢?
医生
建议您选择正规**的紧急避孕药,具体选择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
患者
好的,谢谢您的建议。
医生
不客气,希望您没有怀孕,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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