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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湿疣是我国重点防治的八大性病之一,它的危害较大,也易传染,一旦确诊感染该病以后要禁止同房,避免伴侣之间交叉感染。由于引起该病的HPV病毒感染人体以后并不会马上出现症状,通常会经历2周到8个月,平均3个月的潜伏期时间,在潜伏期之后才会表现出皮损增生。这就导致了有些患者并不知道携带HPV病毒,或者是皮损初期没有察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同房行为应该怎么办?
如果HPV病毒携带者感染的是HPV6、11等引起尖锐湿疣的病毒型号,并且保持了正常的同房行为。那么,原本未携带HPV病毒的健康一方也很容易被传染。这也是该病容易传播的原因之一。也有一些尖锐湿疣患者明知感染疾病,却心存侥幸,仍然与伴侣同房,导致对方也被感染。无论是哪种情况,有尖锐湿疣发生同房行为是极其高危的行为。确诊的患者首先要有良好的自控力,避免性生活。也有一部分患者是因为感染尖锐湿疣处于潜伏期,局部并没有任何症状,这个时候在不知自己携带HPV病毒的情况下,与伴侣发生了关系,就很容易导致病毒交叉感染,引起伴侣发病。
在有尖锐湿疣病毒感染或皮损的情况下发生同房行为,必须携带伴侣一同到医院做检查。在没有症状的时候,主要是以HPV分型检测为主,查看是否感染HPV病毒,以及感染的是哪一型的HPV病毒。一旦查出,双方都要接受相应的治疗。即使未查出,也必须严格禁止同房,以免再次增加感染风险。
主要是指在非性接触的情况下患病,可因接触被该病污染的生活用品而致病,如浴巾、便盆、内裤、浴盆等传播。污染的手指搔抓阴部或使用污染的毛巾等擦洗外阴也会引起尖锐湿疣的传染。此外,不注意阴部卫生或在便前不洗手等习惯。绝大多数人都知道饭前便后要洗手,但很少有人养成便前或接触外阴(如更卫生巾)前更需洗手,以防带有hpv病毒的手接触外阴造成hpv的感染。
尖锐湿疣是一种传染疾病,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传播,对于疾病的预防,还要从自身做起,拒绝公共用品,拒绝不洁净的性交,对于患上尖锐湿疣的妈妈,在治好疾病前应该避免生孩子,这样很可能造成孩子的感染。以下就是尖锐湿疣的传播途径。
1、母婴传播:如果母系患有尖锐湿疣,在生产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将病毒传染给下一代。
2、间接接触传播:主要是指在非性接触的情况下患病,可因接触被该病污染的生活用品而致病,如浴巾、便盆、内裤、浴盆等传播。污染的手指搔抓阴部或使用污染的毛巾等擦洗外阴也会引起尖锐湿疣的传染。此外,不注意阴部卫生或在便前不洗手等习惯。绝大多数人都知道饭前便后要洗手,但很少有人养成便前或接触外阴(如更卫生巾)前更需洗手,以防带有hpv病毒的手接触外阴造成hpv的感染。
3、直接性接触传播:这是尖锐湿疣的主要诱因之一,临床上超过一半以上患者是因直接发生性接触而患病的。病期平均在3个半月时传染性最强,故在性混乱者中最易感染本病。通常通过不洁性交,经高度充血的受损的皮肤和粘膜感染。调查表明,尖锐湿疣多发生于20-40岁的青壮年,而这些病人中,绝大多数有婚外不洁的性行为。性接触部位的小创伤可促进感染,鳞状上皮对hpv病毒感染都很敏感。每一型hpv病毒与特殊的临床表现关系密切,且有相对的好发部位。当含有大量hpv病毒颗粒的脱落细胞进入易感上皮裂隙中时,感染就有可能发生。
母婴间的传播、间接的接触传播,直接的性接触传播都是导致尖锐湿疣发病的主要原因,患病对于患者来说是相当烦恼痛苦的,所以,对于年轻男女来说,一定要做好预防工作。
当今的医疗水平是比较发达的,但是在面对某种疾病(比如癌症、糖尿病、艾滋病等)的时候,也是没有太多的办法。就拿今天的主题艾滋病来说吧,这种疾病目前也被认为是绝症,当一个人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他被宣告判处了死缓。
虽然对于艾滋病的研究一直在进行,但是仍有很多的争议,就拿艾滋病的起源来说吧,依然意见不一。不过主流的观点认为艾滋病起源于非洲的黑猩猩,当地的非洲人生活条件不好,喜欢捕捉大猩猩、黑猩猩等野兽,而且他们还有生吃动物的习惯。我们都知道非洲的自然环境不怎么好,在树林中捕猎是比较容易受伤的,这就增加了感染艾滋病的机会。
在捕捉猩猩的时候,容易被它们咬伤,而且屠杀猩猩的时候也难以避免接触到其血液,于是就有一些人被感染,随后艾滋病逐渐蔓延到全球。在踏入医学领域的这几年,我确实遇到过几个艾滋病患者,为了让大家更好地防治艾滋病,我来分享一下我的故事以及艾滋病的相关知识。
我见过的最难忘的艾滋病患者是一个19岁的小伙:
记得之前在呼吸内科的时候,遇到了一个19岁的小伙,他发热有十多天都没有查出原因,无奈之下被送到了呼吸内科。虽然发热这个症状比较常见,但是引起发热的因素是有很多的,有不少的发热至始至终都没有找到病因。小伙被送到呼吸内科的时候,上级医生直接查了病毒四项,结果显示小伙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考虑艾滋病的可能。
上级医生仔细看了这个小伙子的病历,然后把小伙带到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然后询问他的一些情况。出乎意料的是,小伙早就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只不过因为怕被别人知道,所以就一直隐瞒。仔细询问后,发现这个19岁的小伙子是同性恋者,他说千万不要把他得艾滋病的事告诉他的家人,让医务人员保守这个秘密。小伙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表情显得很轻松,丝毫不觉得艾滋病有多可怕。
这里我不是歧视同心恋人群,而是为这个小孩觉得可惜。19岁正是一个人精力比较旺盛的时候,这个时候应该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但是却因此被判处死缓,如果他的父母知道这个情况,不知道内心有多么悲凉?我国的艾滋病的宣传力度虽然比较大,但是依然有不少人不懂得如何去预防艾滋病。当然了,这个19岁的小伙得艾滋病,其实和家庭教育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父母的教育到位,那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
艾滋病有哪些症状?为什么无法治愈艾滋病?
艾滋病的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换句话说这种疾病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攻击人体免疫力。艾滋病主要就是侵犯人的免疫系统,包括CD4+T淋巴细胞、巨噬细胞、树突细胞等,主要的特征是CD+T淋巴细胞的进行性减少,这样的话人体的细胞免疫功能下降,从而增加感染和肿瘤的发病率。
正常情况下,人体内也是存在癌基因的,之所以没有发病是因为人体内的免疫力可以监控它们,一旦有癌细胞生成,免疫系统就会及时杀死这些癌细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癌细胞就类似于小偷,免疫系统就类似于警察,警察巡逻的严格了,小偷就不敢出来偷东西,一旦警察数量变少了,那小偷就容易出来作案。
艾滋病主要分为三期,即急性期、无症状期和艾滋病期。患者在急性期的时候,症状多轻微,而且持续3周左右症状减轻。急性期最常见的症状就是发热,可同时伴有咽喉疼痛、盗汗、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关节疼痛、淋巴结肿大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症状。急性期结束后,患者进入无症状期,这个时候患者多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
当进入艾滋病期的时候,患者可有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发热、盗汗、腹泻,而且还可能会出现淋巴结肿大。还有个别患者会有记忆力减退、性格改变、头痛、癫痫或者痴呆的症状。艾滋病患者由于免疫力降低,所以会增加各种感染的机会,比如肺孢子菌肺炎、结核病、病毒感染、真菌感染,而且得卡波西肉瘤、淋巴瘤的风险也会增加。
目前艾滋病不能被治愈的原因有很多。很多的病毒感染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不吃药物,它自己也能自愈,但是艾滋病不是一种自限性疾病,所以它不能自行痊愈。艾滋病病毒能攻击免疫力,降低人体免疫力。但是需要注意,要想清除艾滋病病毒,是需要自身免疫力的参与的,但是大多数的艾滋病病人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时候,免疫力已经比较差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自身免疫力就好比君王,抗病毒药物就好比很有能力的大臣,如果皇帝昏庸,即便大臣再有能力,也是无济于事。虽然有的病人艾滋病发现的早,但是由于现存的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效果不强,只能延缓艾滋病的进展,但是却不能做到彻底清除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病毒要想生存下去,就需要寄生在细胞中,为了能更好地生活在细胞内,艾滋病病毒就会进化得和细胞相似。一个好的抗病毒药物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是在消灭病毒的同时不影响宿主(人体就是宿主),这就要求抗病毒药物能攻击病毒有的物质而人体没有的,很显然这个不太容易做到。病毒和细菌不太一样,前者的结构更为简单,而且还和人体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所以目前能用来治疗病毒性疾病的药物是比较少而且效果也不好的。
艾滋病病毒的遗传物质是RNA而不是DNA,这就注定了艾滋病病毒变异的速度比较快,而且使用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后,病毒会产生一定的耐药性。另外,目前市面上主流的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有很多的副作用,这样的话就会使得部分的感染者间断服用药物,这无疑会给艾滋病病毒留下喘息的时间,不要小看这点喘息的时间,艾滋病病毒能在这个时间内大量繁殖而且发生变异。
可能这个问题比较小众,可能并不会有太多人关注。但对于病毒感染的人来说,如果治疗药物耐受了,就比较麻烦。药物不能耐受通常是指服用一些药物时,身体会产生不良的反应;或者人体对药物反应性降低,甚至没有任何的治疗效果。而HIV药物本身副作用就相对较大,更容易出现身体不耐受的情况。
有的人对会某类药物先天不耐受,可能与他们体内的药物代谢酶活性太强有关。也有一些人是对药物的不耐受是经过一段时间用药后产生的,需要增加剂量才能达到原有的治疗效果。第二种情况,通常在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人体对药物的耐受性可逐渐恢复。
耐受性和耐药性不同
耐药性通常是指对病原微生物而言,病原微生物因为某些突变,或者表达一些使药物失活的酶,导致对药物的反应性降低。这种耐药性,通常不会随着停药而解除,加大剂量往往也不能达到原有的控制效果。
HIV的治疗药物现状
我国已批准上市的艾滋病用药一共有六类,分别为核苷(酸)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RTI)、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NRTI)、蛋白酶抑制剂(PI)、整合酶抑制剂、融合抑制剂、辅助受体拮抗剂等。这些药中部分是国家免费提供的药物,还有一部分已经进入了医保,大大降低了患者的治疗经济负担。
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的说法,所有的一线治疗方案均包含三种抗病毒治疗药物,包括两种NRTIs和一种NNRTIs。目前采用的最新治疗方案:替诺福韦/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奈韦拉平。
不耐受了,怎么办呢?
不管是耐药了,还是不耐受了,都可以考虑换一种药物治疗。在治疗方案中,同一类的药物进行替换。现在治疗药物很多,而且新药、疗效更好的药也在不断的研发上市中,总还是有药可以选的。而且抗HIV病毒治疗是终生的,长时间的治疗过程中,耐药或不耐受的情况很容易出现。下面是常见的NRTIs和NNRTIs类药物,需要的朋友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替换。
附NRTIs和NNRTIs类药物:
NRTIs类药物:Zidovudine (ZDV或AZT) 齐多夫定、Didanosis (DDI) 去羟肌苷、Zalcitabine (DDC) 扎西他滨、Stavudine (D4T) 司他夫定、Lamivudine (3TC) 拉米夫定、Abacavir (ABC) 阿巴卡韦
NNRTIs类药物:Nevirapine (NVP) 奈韦拉平、Efavirdine (EFV) 依非韦伦、Delavirdine (DLV) 地拉韦定
【不药博士】简介:此博士哥哥药学出身,却也立志做一名优秀的营养师,人帅不帅不知道,但内容一定很帅!
你马上就要结婚了,但另一半在婚检时发现疑似感染HIV,你怎么办?对方或者医生隐瞒体检结果,你会怎么想?这个问题,碰到谁身上,都不好轻易处理,不药不药博士从法律、情理、科学三个维度给大家分析分析:
从法律角度分析
事实上,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告知义务,中国已经有立法规定。《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有义务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这是法律层面的规定,也就是说,已经没有义务告之,但是对方有义务,对方隐瞒检查结果已经触犯了法律。
从情理角度分析
另一方得知真相,害怕离婚,害怕会受到歧视。
恐艾没有那么容易消失。除非终身不进行性交受孕,终身使用避孕套,那么传播概率就只有10万分之一,和飞机失事的概率差不多。但是要小孩,母亲传播给婴儿的概率是五分之一。就只能考虑别的方法,比如体外受孕试管婴儿之类的了。
从科学的角度分析
如果另一半真的感染了HIV,感染力度有多大?这婚到底还结不结?
共同使用一个针管或者针头的传播概率是50%以上;而输入病毒携带者的血浆,被感染的概率就会更高,甚至无一幸免。
如果男方已经确诊了艾滋病患者,女方与患者无套性交,感染的几率是非常大的。相对男性传染女性,女性感染男性的几率要小的多。确切数据没有意义,因为要么感染,要么没感染,感染了就是100%。
对方是艾滋病患者还是病毒携带者这也很重要,如果只是病毒携带者的话,体内病毒量较小,传染性也比较弱。
HIV病毒怕热,能否通过提高体温还杀灭病毒?
这是个错误的做法,主要有两点证据:
1、人是个恒温动物,有强大的体温调节系统,也就是说,身体的温度不会轻易的随着环境温度的改变而改变。
应对高温时,人体可以通过排汗、加速呼吸等机能进行有效散热调节,以维持体内的恒温环境。
就拿好多人喜欢的蒸桑拿来说,桑拿房温度计显示七八十度,为什么人还是能承受?这里涉及到一个体感温度的问题。比如说你用大于37度的水直接泡澡,这个温度的水是直接接触到你的皮肤的,你会感觉到热度。而桑拿房蒸汽温度虽然很高,但是实际蒸汽比较稀薄,与皮肤的接触面积较小,不会感觉到有七八十度的温度。
在人体的体温调节下,蒸桑拿时,体表温度也顶多会达到37~38度,人体可以耐受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种高温环境中是安全的,人体的排汗、呼吸、血液循环等一切能参与降温的器官,会随着持续高温时间的增加而减弱,甚至丧失。所以在这种持续的高温下,你还没等“变熟”就已经发生了各种功能紊乱,进而会有生命危险。
2、HIV病毒对热很敏感,在56℃条件下30分钟即失去活性。
HIV虽然对热敏感,但是却需要56度才能杀死。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人体内不会达到56度这样的温度,这个温度足以使你身体的蛋白质发生变性,已经快“熟了”。
所以艾滋病患者应该进行积极的抗病毒治疗!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并获得长寿!切莫进行极端高温的尝试!
应该加大HIV的宣传力度,保障感染者的权益,更加积极的治疗措施。让HIV感染的事实不再摧毁爱情。
欢迎关注不药博士!
发热,是一种很普遍的症状,受凉感冒了会发热,咳嗽咳痰会发热,全身关节痛会发热……
导致发热的疾病非常多,但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感染性发热,一类是非感染性发热,感染性发热是由于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衣原体,支原体等导致的发热。
非感染性发热则主要见于风湿热,癌性发热等,它们是由于免疫紊乱或代谢异常所致。
任何发热都有病因,只有找到病因,才能更好的治疗。
但是,前不久我们遇到的一名孕妇,却着实让大家捏了一把汗。
妊娠过程中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即便不是高热,但这却让整个家庭寝食难安,为了查明发热病因,在家人的陪同下,25岁的孕妇小格甚至办理了住院手续。
用婆婆的话说,肚子里的孩子可不能有个三长两短,我还等着抱孙子呢……
通过医生的全面检查,最终明确了发热的病因,真相足以让医生目瞪口呆,让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这种致病凶手,不但伤及小格,连她腹中的孩子也没有放过。
住院期间,小格出现流产征象,医学界对于流产的定义是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称为早期流产,12周之后则视为晚期流产。
根据自然流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又分为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和完全流产。
遗憾的是,医生虽然努力想保住孩子,但遗憾的是,小格病情进展的速度很快,阴道出血量越来越多,伴有剧烈的下腹痛,检查后医生说孩子已无法保住,流产不可避免。
听到医生这样说,全家人顿时陷入了极大的悲痛之中。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疾病,让小格遭此不幸?
原来,小格感染上了梅毒,这是一种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全身性传染病,其中性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未治疗者在感染后1年内最具传染性。
更可怕的是,梅毒螺旋体会经胎盘传给胎儿,从而引起流产,死胎,早产或先天梅毒。
说到这,很多人会有这样的困惑,产检前难道没有进行梅毒检查吗?
当然进行了,曾经的产前检查证实小格并没有感染,那么梅毒究竟又是怎么感染的呢?
正当大家万分困惑的时候,医生说,必须尽快进行刮宫术,清除宫腔内的残留组织,因为如果在母体停留时间过长,很有可能导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造成严重出血,到时候连孕妇的生命也无法保住。
没想到,小格的丈夫竟然拒绝抢救,理由是孩子没了,一切都是小格的错……
可如果你了解真相,一定会大为惊讶,染上了性病,失去了孩子,又被泼了一身的脏水,小格终日以泪洗面,而罪魁祸首则是她的丈夫,小格怀孕期间,这个男人跑到外面鬼混,回来后又将梅毒传给了自己的妻子。
所有孕妇均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检查,在梅毒高发地区或对高危孕妇,妊娠晚期和分娩时应再次进行筛查。
梅毒会导致流产甚至死胎,因此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而无法用其他原因来解释,也应该再次检查梅毒。
第一次接触性传播疾病患者还是在很小的时候,记得那时候我在读小学。我们是农村深处,所以很多人都会去外地打工,记得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广州和福建一带。有些年轻人到了那里,就会耐不住寂寞,然后就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这个人还和我有点熟悉,比我大上十岁 左右。他在外地打工,回来后就听说得了梅毒一类的疾病。然后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疏远他,别说和他一起吃饭了,就是走在路上,也会远远地躲着他。在比较封闭的农村,我们那里人认为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疾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所以,有一段时间,他们家没有任何人去,更别提在他家吃饭了。
我们那里由于历史原因,出现了一些艾滋病患者比较聚集的村子,学术上称之为艾滋病村。我们村子后面的一个村,有一段时间,会突然死去一些人,没有任何征兆和痕迹就去世了。那时候我在读高中,并不知道怎么回事。
读大学之后,我了解到艾滋病这个名词,知道这是比梅毒更可怕的一种性传播疾病。但是随着我的知识增加,对这些疾病有了客观的了解。我看过一个患者,艾滋病患者,是个小孩。来看病时候十几岁了,他是因为腹泻输血引起的,所以发现时候已经比较晚期了。他是家中的独子,有爷爷奶奶照看着,爸爸妈妈和他接触很深。平常在一起会亲他脸颊,会和他一起吃饭等等吧。他们检查后发现,并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患者的经历告诉我,其实艾滋病的传播没有那么可怕。通常来说,艾滋病病毒通过血液、性、母婴传播,平常一起生活并不容易传播艾滋病病毒。所以,在平常宣传中可以看到,一些志愿者和艾滋病患者一起生活并没有问题。
但是梅毒就不那么容易,梅毒通常分为三个期。一期梅毒,表现为硬下疳,类似于口腔溃疡那种的,但是不痛不痒,自己会痊愈。一期梅毒很难被发现。二期梅毒表现为梅毒疹,就是身上长类似于湿疹的东西。双手手掌可见梅毒疹。三期梅毒比较可怕,会引起脏器的损伤。如果赶上二期梅毒,手上有梅毒疹,正好你手上有创口,你再和患者握手,就有可能被传染上梅毒。
所以,结论是,不同的性传播疾病,传播渠道不同,传染性也有区别,所以需要区别对待。很多患者问我,这些吓人的疾病,能治好吗?我说,除外艾滋病,很多性传播疾病都可以治疗痊愈。只是,你得了梅毒,会留下终身的印痕。
很多疾病都是由寄生虫引发的,譬如阴虱。
如果你不小心感染了阴虱,那你就麻烦了。不仅每天晚上都瘙痒,睡不好觉,如果你跟别人有过性行为的话,阴虱就会直接传染给别人,夫妻双方,有一个人得了,那另外一个人百分百会被传染。
阴虱就是一种寄生并繁殖在体毛上的寄生虫,这种小东西远看的时候像是一个不起眼的灰尘,但近距离看就有点跟蜘蛛差不多,都是有着三对足,并且后两队足粗壮且有倒钩。
十分方便他们在各种毛发之间攀爬,而它们的主要食物,就是以人类的血液为主。
阴虱居住的地方,一般会让患者感到十分瘙痒,严重一点,成一窝居住,严重影响了人的日常生活。
阴虱一般是由性生活导致的,所以也可以被当做是性传播的一种,如果你使用了患者的衣物,或者是与他共枕一眠,那么你都很有可能,会被他感染到。
而且阴虱一般都是在夜间活动,所以患者经常都会在半夜,感觉到阵阵的瘙痒,这些都是阴虱机械性地,撕咬人们的皮肤末梢神经,所引起的。一般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阵发性瘙痒。
被阴虱咬过的地方经常会有微小的红斑点,局部发红,时间久了出血的地方便会结痂形成血痂,这时要是没有及时发现,会由于过敏反应出现丘疹,常常由于抓挠出现感染,造成斑点渗液、脓胞、结痂等情况。
多数患者在患处还可以看到0.2-2cm的青灰色斑,用手指去按压不会褪色,可持续几个月甚至更久,考虑是阴虱叮咬时的唾液进入血液所引起。
阴虱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也可能会传染给他人,且长时间不治疗可导致虱疮,继发感染其他系统疾病,严重危害到患者及家人的健康与生活,所以一旦怀疑阴虱,一定要及时诊治。
阴虱是引起瘙痒的一种传染性寄生虫病,首先阴虱治疗期间要停止性行为,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 剃净阴毛及肛周毛发并将其焚烧;
3. 将被污染的衣物、床单、被罩蒸煮或开水浇烫消毒,杀灭虫卵及成虫;
4. 可以用妇科洗液清洗患处。但不杀虫,在没有买到治疗药物前使用。建议及时到医院进行寄生虫检查,规范治疗。
健康是一个人最大的本钱,千万不要为了金钱而丢掉本钱,没有本钱也就没有了金钱,所以每天保持精神畅快,心气平和,饮食有节,寒暖当心,起居心时,劳逸均匀就行。
本文首发于 | 男科医生张国喜
在艾滋病没有被发现前,梅毒可以称得上是X病之最。
在1964年,我国曾傲娇的对外宣布,国内已经基本消灭了梅毒,这在当时震惊了整个世界,所以大多数60、70年代生人在90年前后连梅毒究竟是个什么鬼都不晓得。
然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度在国内灭绝的梅毒又得以死灰复燃,只到那时人们才又通过街头的电线杆、厕所墙上贴的小广告与“梅+毒”又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梅毒的起源与传播过程
医学史认为,梅毒应该源于美州,在大航海时代由意大利著名航海家哥伦布及其手下的水手将这种疾病从美州带到了欧洲。
不久后的1495年,这种传染病就开始在意大利那不勒斯肆虐开来,法国人于是将其称为“那不勒斯病”。
那不勒斯人得知后不但坚决不认帐,反而声称这种病是法国人带来的,所以应该叫“高卢病”,后来又称“法国人病”。
也正是由于梅毒实在令人憎恶,所以欧洲的很多国家就把这病强行按在了不喜欢国家的脑袋上,于是波兰说这种病是“德国病”,俄国人说是“波兰病”,丹麦称其为“西班牙病”。
据史料记载,16世纪初梅毒由印度经广东岭南并向内进行传播,所以当时国内又称其为“广疮”。
虽然有人根据1920年安徽亳州发现的《华佗神医秘传》的记载,认为在东汉末年中国就有了梅毒并且中医还找到了治疗方法。
但也有人根据种种细节指出此书系后人伪造,所以梅毒这口大锅还是别让咱们的老祖宗来背为好。
梅毒这种病为什么很可怕?
梅毒,故名思义,患上这种病后皮肤可能出现形似杨梅的溃烂疮面。
不过,如果梅毒侵袭的可不仅仅是人的皮肤。如果是出生后才被传染,随着病程的进展,有可能出现硬下疳、梅毒性虹膜炎、骨关节损害及梅毒性脱发等情况。
有些人长期不治疗,还会发生鼻中膈者骨质破坏并形成马鞍鼻等情况。
同时,梅毒病毒在任何阶段都有可能入侵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过多数人在最初没有任何症状。可一但发病,就有可能出现夸大妄想、智障痴呆、视神经萎缩等情况,如未及时治疗可致人死亡。
同时,梅毒可通过母婴传播,一般年龄小于2岁者为早期先天潜伏梅毒,大于2岁者为晚期先天潜伏梅毒。
梅毒这种病的传染性很强,在解放前部分地区发病率甚至高达40%以上。
由于梅毒病毒形似螺丝而且呈螺旋式行进,所以有时即使戴了套套,可一但套套有小的破损或质量不太好时同样很有可能传染上。
梅毒传染期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隐瞒情况而结婚有可能被判定为婚姻无效
很多人认为人人都享有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利,然而对于患有梅毒的患者来说,有时即使领取了结婚证也不被法律所认可。
2019年宁夏就有这么一起离婚诉讼案,男女刚刚结婚一个月,居委会得知双方未进行婚检,于是要求他们做孕前优生检查。
结果男方在检查中发现女方梅毒抗体阳性,但女方不承担自己患有梅毒,但很快男方就发现女方在孕前检查前就进行进行了梅毒治疗的证据,而且自己还没有排除被传染的可能,因此男方认为女方属于骗婚,因此提出了离婚申请并要求精神赔偿。
对此情况女方辩解称自己并不知道患有梅毒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加上婚检属于自愿行为,因此主观上并无恶意骗婚的想法,在此事件中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女方在婚前患有的梅毒属于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指定传染病,也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婚后尚未治愈,所以他们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违背了法定的实质要件,所以他们的婚姻无效。
同时,女方在婚前明知自己身患梅毒,但未告知男方,导致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与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此可见导致婚姻无效的过错主要在女方。
而且女方作为成年人,对结婚的意义及婚后同居生活的情况不可能没有预见,但她仍与男方结婚并同居生活,对可能将该疾病传染给男方持放任态度,男方虽无证据证实其已染病及精神损害情况,但此事对男方身心的伤害客观存在。
另外,男方在与女方登记结婚前未能与女方一起进行婚前检查,因此他对婚姻无效也有一定过错。
最后,法院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并且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那么,我们又应该怎样预防梅毒呢?由于梅毒属于性传播疾病,所以普通人想要预防也很简单!
一、不要和陌生人啪啪,情侣前啪啪也尽量采取保护措施。
二、婚前检查一定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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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湿疣发病初期是难以察觉的,患者自己也很难有自觉症状。直到皮损开始出现,长出一些淡红色的小丘疹样增生,这个时候仍然容易被忽略,一直到病情发展到菜花状、鸡冠状或乳突状的增生物,这种情况才容易被患者所发现和重视。由于该病的复发率普遍比较高,在治疗过程当中很容易出现反复发作。那么,复发的时候局部会有一些什么症状呢?
根据我们临床观察有以下各种表现。因为目前医学界在进行治疗尖锐湿疣时大部分用的都是西医的物理方法加药物。大多数病 人复发都在原来患过该病的疤痕部位或四周。长出的疣体和原来的HPV病毒是同一种,疣体的长相与原来的也基本一样,但是往往发现都比较早。因为病人在前次患病治疗后高度重视,经常不时地检查自体各个好发部位;一般表现局部有针尖大小1--2个丘疹或发现芝麻大小的赘生物。有的病人发现尿道口又长出小舌头状的疣体,还有的病人大便时又擦出血,自己手摸出局出现部疙瘩就知道湿疣复发了。这时候的疣体不像第一次长的那么大,数量也会有很多,症状明显轻多了。我们医务人员对再次复发的尖锐湿疣的治疗就比较容易多了。
另外,当尖锐湿疣出现复发症状的时候,局部也有可能伴随有一些其他感觉,比如有痒感。这种痒感比较特殊,比较像有虫在皮下钻一样的痒感,这种痒感就多考虑是复发的痒。如果有类似症状,就要注意观察一段时间看看,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会长出新的疣体。当然,一切诊断都要根据主治医生的复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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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立医院 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