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安全指导
很多准妈妈都有这种顾虑:担心孕期用药,会连累肚子里的宝宝,导致胎儿自然流产、胎儿畸形等问题。那孕期有不舒服到底要不要吃药呢?那哪些药是安全的?什么时期用药才安全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就拿感冒来说
如果只是轻微的流清涕、咳嗽,体温不超过 38℃,孕妇自觉症状还可以忍受,可以不予以治疗,对胎儿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如果孕妈出现了高热,胎儿畸形、流产、胎儿中枢神经发育不全以及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等风险则会增高,所以,建议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安全的药物及早治疗。
目前,被各国医生广泛接受的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制定的标准。
FDA 对药物进行了妊娠安全性分级,包括 A、B、C、D、X 五级:
- A:最安全。经大量严格的对照研究,动物和临床数据未显示对胎儿有危害。
- B:动物实验显示无风险,但没有对人体存在风险的证据。
- C:动物实验显示有风险但未开展临床研究,风险不能排除。
- D:药物上市前后资料均证实对胎儿有危害,需权衡利弊使用。
- X:最危险。在动物、人体试验中或药品上市前后的研究资料均证实严重危害胎儿健康,孕妇禁用。
孕期用药时,我们应尽量选用A、B级别药物,避免使用D、X级别药物。药物的具体类型,一般在药物说明书上有详细介绍。如果自己弄不清楚,一定要咨询专科医生,别一直不吃药耽误了自己,也别乱吃药耽误了肚子里的孩子。
药物对不同孕期胚胎的影响
1、胚芽生成期(受精后-3 周)临床上称:“全”或者“无”的时期
2、胚胎期(受精后 3 周-8 周,停经后 5 周-10 周)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3、胚儿期(受精后 9 周-足月,停经后 11 周-足月)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仍可因药物致畸
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一、孕早期
受精后 1-2 周内(末次月经第 14~28 天),药物对妊娠的影响通常是“全”或“无”两种极端,简单地说就是要么自然流产,要么没有影响。受精后 3-8 周(末次月经第 29~70 天)“致畸高度敏感期”,是大多数器官分化、发育、成型的阶段,最易受到药物影响,发生严重畸形。孕 10-16 周仍有一些结构和器官(如腭和生殖器)未完全形成,会造成某些畸形。要注意早期妊娠是胎儿身体各部分及器官的分化阶段,药物致畸容易发生在此阶段。
二、孕中晚期
16 周以后药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功能异常或出生后生存适应不良。神经系统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所以说药物的影响一直存在,如妊娠晚期长时间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或胎死宫内。
中、晚期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增加,但某些药物,例如乙醇对胎儿的危害特别是神经系统是贯穿妊娠整个阶段的。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大致分为三期:
不敏感期(胚胎早期):受精后 2 周内(末次月经的第 14~28 天)
敏感期(胚胎期):受精后 3~8 周(末次月经的第 5~10 周),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
低敏感期(胎儿期):受精后 9~38 周(末次月经的第 11~40 周)
孕期用药原则
孕期非必须的药物尽量少用,尤其是在孕三个月以前。若必须用药时,应有明确指证,且尽可能使用妊娠期间推荐使用的药物。尽量低剂量,短疗程治疗,选用疗效稳定、上市使用时间更为长久的药物,以增加用药的安全性。
- A:最安全
- B:相对安全
- C:权衡利大于弊后给予
- D:仅对孕妇有利
- X:禁用
妊娠期用药注意
1.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和适应征,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妊娠头 3 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3.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4.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5.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6.已肯定的致畸药物禁止使用。
7.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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