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抑郁症为高复发性疾病,故倡导全程治疗策略。全程治疗具体分三期,第三期又分首发和复发。
一、急性期治疗——推荐6~8周。
目标是①确定治疗方案;②控制急性期的重度症状,如自杀想法、企图和行为;③改善患者重点关注症状。
大多抗抑郁药物在2~4周开始起效,如果治疗4~6周无效,在检视诊断无误后可考虑换用相同机制其他药物或者不同机制的药物。
二、恢复期治疗——也称巩固期治疗,推荐4~6个月。
目标是①在急性期治疗的基础上微调药物剂量及品种,继续缓解症状,获取预期疗效,即临床痊愈;②观察、防范病情波动,防止复燃。③药物使用上力求达到“最少品种、适宜剂量”,进入维持期。
三、维持期治疗——不维持/6~8个月/1年/2~3年/长期维持。
单次发作的抑郁症,50%~85%会有第2次发作,因此需要维持期治疗防止复发。维持期结束后,病情稳定,可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但应该密切检测复发的早期征象,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应迅速恢复原治疗方案。
文章 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患者的用药选择
刘福权
副主任医师
广安市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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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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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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