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述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二
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主要职责三
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四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五
贯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主要职责六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主要职责七
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主要职责八
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九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主要职责十
组织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主要职责十一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职责十二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主要职责十三
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主要职责十四
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十五
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主要职责十六
承担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其他职责
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