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文章
点击查看
尖锐湿疣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诸多误区,患者应该多了解一些尖锐湿疣治疗误区,在治疗过程中配合医生避免这些误区,提高疾病治疗的治好率。那么尖锐湿疣治疗过程中的误区有哪些呢? 误区一:不能去根 尖锐湿疣的病原体为人乳头瘤病毒,它们通常不进入血液,在进入人体后可潜伏于表皮基底层,然后随着表皮复制进入细胞核内,引起细胞的分裂,同时形成临床所见的皮损。患者在经过正规有效的治疗后大都可控制复发,也有少数长期带病毒的患者,经一段时间后,病毒可随机体免疫状态的改善而被抑制乃至消失。 误区二:不能生育 尖锐湿疣没有遗传性,在完全治疗后无传染性,不影响怀孕和生育。患者经正规治疗后,如果症状消失,一年后不复发,即可考虑结婚、生育。 误区三:血液检查 医学发展到目前为止,尖锐湿疣尚不能用血清学方法对 HPV 感染进行确诊和 HPV 分型,目前,由于尖锐湿疣 HPV 不能在组织细胞中培养,以及其在体外增殖的困难,因此医学上不能通过分离病毒来确定 HPV 的型别。尖锐湿疣 HPV 的分型主要是依据实验核酸杂交及酶谱分析等方法来确定。 误区四:容易复发 一般来说,尖锐湿疣复发最常出现于治疗后 3 个月内,随着时间的延长,病人传染性降低,复发的可能性亦降低。患者经治疗后 6 个月不复发,就算临床治好了。如果治疗后一年不复发,那么以后复发的可能性极小,传染的可能性也极小。 误区五:手术 很多患者相信手术。冷冻、激光、电灼、手术等,虽然除疣速度较快,但只能针对可见疣体,而且痛苦、风险大、治疗费用高,恢复较慢,最关键的一点是不能清除疣体周围皮肤中潜伏病毒,除疣不除毒,容易复发。 温馨提示: 治疗尖锐湿疣,时时刻刻都要提高警惕,患病后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检查确诊,及时治疗,以防误诊,耽误病情。
点击查看
首先我们要清楚尖锐湿疣是性传播疾病的一类,如果说我们没有高危性行为,那么患尖锐湿疣的可能性几乎是,非常非常小的,可以忽略,如果说有了高危性行为,作为本人来讲,我们需要做的是什么? 就是观察,观察接触部位有没有增生物的一个生长出来,一般会在高危接触以后,两周到八个月之间,都有可能生长,正常情况下在两三个月,生长的是比较多的,还请及时到医院让专业的医生,来进行诊断以及治疗,千万不要在家里面瞎诊断,瞎治疗或者是恐慌,没有意义,会耽误病情。
点击查看
生活中导致尖锐湿疣的复发率极高,正如一些患者不注意清洁,关于尖锐湿疣疾病的常识并不清楚,一些患者还认为尖锐湿疣疾病在治疗后就没什么了,不必在意太多,可不见得,正是患者这种心理,直接导致尖锐湿疣再次复发: 尖锐湿疣复发率那么高是因为什么? 再感染,夫妻一方治好了,而另一方却是亚临床感染或病毒携带者,通过性生活又可被传染,形成乒乓球式的传染,导致反反复复。 传统的疗法,如冷冻、激光、电灼、手术、外用药等,仅能去除肉眼所见的疣体,不能解除亚临床感染和 HPV 病毒的携带,当人体免疫力下降,或是受外因烟、酒刺激后,潜伏的病毒就会变成肉眼能见的疣组织。 免疫力低下也是导致尖锐湿疣复发原因,比如说妊娠、艾滋病病毒感染等其他免疫力低下性疾病,都可能导致尖锐湿疣复发。 尖锐湿疣的复发几率要看病情的程度,一般根据病情的程度,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复发率,但是复发率会比较高,只要在做完治疗后的三个月内不出现复发,一年后没有复发,那么很少就会再次复发的,所以大家在这一年之内要抓紧预防,洁身自好,不要乱性生活,也不要把自己平时的衣服和别人的一同清洗。
点击查看
多数乙肝患者仅有一些不明显的症状,但是,即使乙肝患者没有出现任何肝炎症状,乙肝患者的病情也有可能一直持续地发展着,并有可能在长期地发展之后突然爆发。总之,无自觉症状和只有轻微自觉症状的乙肝患者都应定期进行检查。44岁的李先生患乙肝已经12年了。在这期间他一直坚持锻炼,饮食起居也很有规律。由于平时他一直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好,所以并没有按要求定期去医院做体检。最近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李先生被查出其肝脏上长了一个包块,经进一步做CT检查证明该包块属于原发性肝癌。幸好发现及时,在进行了手术切除治疗后他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那么,为什么像徐某这样的乙肝患者,在长期没有任何自觉症状的情况下却患了原发性肝癌呢?乙肝患者的常见症状有: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疼痛……若乙肝患者出现了上述症状,一般都会马上去医院就诊。但多数乙肝患者并不会出现上述症状或仅有一些不明显的症状。这是因为这些乙肝患者的病情还处于免疫耐受期,其体内的免疫细胞还不能识别和攻击乙肝病毒,而这一时期的乙肝病毒尚没有肝毒性,不会直接造成肝脏的损伤使其出现肝炎的症状。乙肝患者的这段无症状期可能会维持1~2年,有的甚至维持终生。乙肝患者在缓慢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的过程中,一般也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相关症状。但是,即使乙肝患者没有出现任何肝炎症状,其肝脏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炎症和纤维化改变。乙肝患者的病情有可能一直持续地发展着,并有可能在长期地发展之后突然爆发。平时并没有自觉症状的乙肝患者在体检中却突然被查出患了肝癌的病例,在临床上并不少见。由此可见,乙肝患者不管有没有出现肝炎的症状都必须定期进行复查,并应密切注意病情的变化,最好每半年至一年做一次肝脏的B超检查和肝功能检查,以观察其是否出现了肝硬化、肝癌等情况。如果乙肝患者的肝脏经做B超检查出现了异常,应进一步做甲胎蛋白检查,以便做出确切的诊断。另外,当乙肝患者只出现了一些不明显的肝炎症状时,如果只凭这些症状进行诊断也可能造成误诊。例如,肝区疼痛一般是由于肝脏的炎症反应或肝脏内的异物在迅速生长的过程中刺激了患者的肝包膜和膈肌所引起的,而这种疼痛在不同人的身上疼痛的部位不一样。一般的乙肝患者常有右上腹(肝区)疼痛,而少数的乙肝患者会由于肝脏压迫了膈肌而出现放射性疼痛,此时该患者会感觉腰背和肩胛部疼痛。所以这个诊断应该交给经验丰富的医生来做,不然可能造成误诊。肝功能解读,用药指导↓ 点击下图 ↓:优选医生,低至1元
点击查看
谢娜、张杰喜得一对“小棉袄”的消息刷屏了微博,不少明星和粉丝纷纷发来祝福。 不过也有一些朋友注意到,“一姐”谢娜已经算是年龄偏大的产妇了。那么,多少岁才是最适合生孩子的年龄呢? 医生建议,女性受孕的年龄一般在25到29岁,在这个年龄段里都是可以的。最适合的就是26、27岁,这个年龄段最为合适。 因为从女性身体器官的发育情况来看,在23到29岁之间的女性,内部器官的发育已经比较完善,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不管是在经济、生理,还是心理上基本都做好了怀孕的准备,因此这个年龄段适宜生育。 从排卵情况来看,二十五岁左右的女性由于发育的情况,她的排卵质量和数量都达到了优质。而在年龄的不断增长中,卵子的质量会有所下降,卵子的年龄过大,受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多,容易发生卵子染色体的老化,导致畸胎率增高,因此在三十岁以后怀孕对胎儿就不那么好了。 那么孩子的爸爸呢? 有人说,新闻中,有的男人在80岁也可能具有生育能力,对于孩子父亲的年龄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吧? 医生的回答是,男性生育年龄在25~30岁最为合适。 因为男性年龄过大时生育,精子的基因突变率也相应增高。精子的数量和品质都得不到较好的保证,对胎儿的健康也是十分不利的。 有人认为父亲的生育年龄与唐氏症候群的发生有关系,甚至认为唐氏症候群患者25%是由父亲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因此,从优生的角度来看,过早或过晚生育都是不适宜的。根据父母未来的经济、体力、精力等多种因素考虑,男性和女性分别在25-30岁、25-29岁结婚、育儿最为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龄。如有健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医生。
点击查看
肺癌被称为癌症第一杀手,其发病与死亡已成为我国城市发病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是一种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非小细胞肺癌占肺癌的85%。5年生存率仅15%,小细胞肺癌的两年生存率仅为1%,由于70%的肺癌患者在确诊时已经是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Ⅲb/Ⅳ期),失去了治疗的最佳时机。预后较差发现时往往已是晚期,很多患者丧失了治疗的信心和斗志,未能进行规范治疗,甚至有患者完全放弃治疗,因此而丧失的生存机会是很让人痛心的。肺癌大部分患者为晚期,不能手术治疗,这一时期的主要治疗目的为全身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大部分的肺癌患者需要化疗。化学治疗。即用化学合成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是目前治疗肿瘤及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化疗是在第1次世界大战后,人们发现了芥子气可以杀死一般的白细胞,就认为芥子气可以杀死导致白血病的变异白细胞,于是芥子气就作为杀死变异白细胞及其他癌细胞的良药,但在治疗中患者普遍有明显的恶心呕吐,脱发,乏力,感染等副作用,给患者带来不适感,成为肿瘤患者恐惧治疗的根源。随着新的化疗药物的出现,辅助化疗药物的发展,医药工作者对化疗药物的进一步认识,肿瘤患者对化疗的毒副反应已经较明显降低,肺癌患者对于化疗的恐惧也逐渐降低至消失。肺癌的化疗可分为根治性化疗、姑息性化疗、术前新辅助化疗、术后辅助化疗以及胸腔及心包腔化疗。是否所有的肺癌患者都需要或都适合化疗呢?在选择晚期肺癌化疗方案时,我们必须考虑以下因素,1、病理类型,2、病人的体质状态,3、基础疾病,如有糖尿病的患者,对于需要用糖皮质激素预防过敏的紫杉类,应该评估是否能很好控制血糖,4、患者对毒副作用可能的耐受情况,比如不能进行中心静脉置管的病人,使用长春瑞滨则有一定的困难,5、经济情况,另外肿瘤细胞上的一些分子的改变可能会是化疗药物对肿瘤细胞的杀伤力下降,如研究发现,一些基因的改变使得某种药物的解毒受到影响,从而使其副作用明显增加,一旦研究数据进一步成熟,我们在选择化疗方案时,还应该尽可能获取上述分子标记的监测资料,在选择化疗方案时,针对每个患者制定个体化方案,以提高化疗疗效,并最大限度减轻毒性。另外,并不是所有的肺癌患者都适合化疗,化疗的禁忌症包括以下几个常见的方面。1、kps<60或ecog>2的肺癌患者不宜进行化疗;2、白细胞少于3.0*10^9/L,血小板少于60*10^9/L,红细胞少于2×10^12/L的肺癌患者不宜进行化疗;3、肺癌患者伴有心肝肾功能严重障碍,或有炎症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者不宜化疗;4、在化疗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减药,停药或换药:治疗两周期后病变仍进展,或在化疗周期的休息期中再度恶化者,化疗不良反应达4级,对患者生命有明显威胁时,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时。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主要是铂类和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药。Ⅰ-Ⅲ期的NSCLC以手术治疗为主,化疗一般作为术后辅助治疗,也可作为ⅢA期患者的术前治疗,Ⅳ期患者以化疗为主,可以行局部的姑息性放疗。虽然对于NSCLC有效的化疗方案很多,但是总体疗效不高,一般在20%-40%,非小细胞,肺癌化疗后能够达到CR(完全缓解)的患者较少,因此绝大部分不能通过化疗取得根治,需要配合其他治疗手段如放疗,手术。而对于小细胞肺癌化疗是主要治疗手段,对于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目前最佳的联合化疗方案的总缓解率可达80%-90%,完全缓解率40%-50%, 中位生存期可达20个月。与无接受治疗的病人相比,有效的联合化疗能提高病人的中位生存期4-5倍,对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联合化疗方案的有效率大约60%,中卫生存期7-9个月,有效率和生存期均低于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病人。对于接受化疗的患者来说。除了化疗的疗效是最受关注的之外,化疗所带来的毒副反应是患者最为关心的话题,化疗药物主要为细胞毒药物,除了杀伤肿瘤细胞之外,对正常的人体组织及器官都有一定的损伤。针对目前临床常用的几种化疗药物来看,顺铂主要表现为胃肠道和肾毒性,卡铂主要为胃肠道和血液学毒性,长春瑞宾为血液性毒性,胃肠道反应,静脉炎,紫杉类药物除了血液性毒性外,还主要表现为过敏反应,神经肌肉毒性,吉西他滨的胃肠道反应较小,主要分为血液性毒性和非血液性毒性两大方面。血液性毒性主要表现为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等下降。非血液性毒性主要表现为第一以下几个方面,1、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黏膜炎,腹泻是化疗中最常见的消化道反应。2、肺毒性:发生率约为3%左右。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常有干咳,呼吸困难,疲乏,进行性加重,很快出现发绀,静息下呼吸困难,低氧血症等等。大多与特定药物如博来霉素,甲胺蝶呤有关,3、心脏毒性:主要表现为心肌缺血,心律失常,心包炎等,使用不同药物发生的几率也不相同,常见的如蒽环类(阿霉素,表阿霉素等),紫杉类(紫杉醇、多西紫杉醇)。4、神经毒性:急性中枢毒性可表现为脑膜炎,慢性有脑白质病变几率下降。外周神经毒性表现为末梢神经如四肢及口周的麻木,感觉障碍,肌肉疼痛痉挛的常见药物如长春新建紫杉类的神经头像吉祥中枢毒性可表现为脑膜炎慢性慢性有脑白质病变,记忆力下降;外周围神经毒性表现为末梢神经,如四肢及口周的麻木,感觉障碍,肌肉疼痛,痉挛等。常见药物如长春新碱,紫杉类等等。怎样把化疗对机体伤害减到最小呢?这是肿瘤医师、肿瘤患者及家属最为关心的话题。1、首先营养支持治疗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化疗均可导致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反应,造成营养丢失,补充不足,当患者出现营养不良时,应及时尽早给予支持治疗,根据患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口服、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等,合理的饮食十分重要,要摄入足够的热量和蛋白质,使用富含维生素的蔬菜和水果,尽量避免服用刺激性食物,少食多餐。2、止吐治疗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在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急性呕吐方案,有效率高、耐受性好等特点,已经成为治疗急性呕吐的常用药物,对延迟性呕吐联合应用胃腹安和皮脂激素亦有良好的效果。3、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技术绝对值小于500/μL称为粒细胞减少症。除了并发症增多外还可引起化疗推迟或药物剂量调低。这后两种情况对肺癌的根治性化疗不利,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和粒-巨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能有效的缩短粒细胞减少症的持续时间。如果已有一次的发热性粒细胞减少症出现。4、止痛治疗癌性疼痛是严重影响肿瘤患者生活质量的症状之一,应该引起癌症患者及家属、医务工作者充分重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三阶段止痛治疗原则,单独或联合使用阿司匹林、可待因、吗啡等药物,配合其他辅助药物能缓解。大多数患者的疼痛感。5、其他: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可减少组织水肿和过敏反应。总之,随着人类基因组学和药理学的发展性药物的不断问世,个体化治疗模式的推进,“化疗”不再是令患者和家属恐惧的代名词,肿瘤患者在化疗期间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肺癌患者的生存也会得到逐步改善。作者:胡牧 北京友谊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我是大医生》推荐嘉宾诊室直达>>https://m.healthjd.com/s/EvaluationManage/DoctorDetail?doctorId=236110658069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