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记物:检测、应用与影响因素
肿瘤标记物是由肿瘤细胞本身合成、释放或机体对肿瘤细胞反应而产生的一类物质,主要包括蛋白质类、糖类和酶类。这些标记物可以通过化学、免疫学以及基因组学等方法进行测定。然而,肿瘤标记物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肿瘤的确诊依据,只能作为参考。即使血液中肿瘤标记物检测升高,也不能排除肿瘤的可能性,因为肿瘤标记物阴性者也可能患有肿瘤。同时,肿瘤标记物与肿瘤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存在假阴性和假阳性的情况。
肿瘤标记物检测在肿瘤普查、诊断、判断预后和转归、评价治疗疗效和高危人群随访观察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由于同一种肿瘤或不同类型的肿瘤可能有一种或几种异常,而同一种肿瘤标记物又可能在不同肿瘤中出现,因此可以选择2~3项灵敏度与特异性高度互补的肿瘤标记物进行联合检测。肿瘤标记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高危人群的筛检意义上,例如有肿瘤家族史、长期吸烟史、长期饮酒史、慢性乙肝病史等人群。
肿瘤标记物的浓度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肿瘤细胞总量、肿瘤质量、肿瘤扩散程度及肿瘤分级水平;肿瘤标记物合成与释放速度;个别肿瘤不携带或不表达肿瘤标记物;非分泌型肿瘤虽可表达肿瘤标记物,但不释放到人体液中;肿瘤血液供应较差;大量肿瘤细胞崩解;以及机体出现代谢障碍等。另外,一些非肿瘤因素也可能导致肿瘤标记物阳性,例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吸烟、良性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急性胆管炎、急慢性胰腺炎、胆汁淤积症、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月经期、心功能衰竭、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妊娠、吸食大麻等。
总的来说,常用的肿瘤标记物在诊断恶性肿瘤时的灵敏性与特异性不够高,主要用于肿瘤的辅助诊断。肿瘤的诊断需要结合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化验检查和(或)影像学检查等,综合判断后才可初步诊断,而确诊往往需要组织病理学检查。肿瘤标记物阳性不能对肿瘤进行绝对定位,但少数肿瘤标记物,例如针对原发性肝癌的甲胎蛋白(AFP)、针对前列腺癌的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和针对甲状腺癌的甲状腺球蛋白(TG)等对器官的定位具有一定价值。肿瘤患者治疗和随访中肿瘤标记物浓度变化与疗效有一定关系,可以用来判断肿瘤治疗的有效性、肿瘤残留和(或)肿瘤转移情况,以及肿瘤复发或转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