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感染乙肝病毒后的管理:国内共识
乙型肝炎病毒(HBV)母婴传播是导致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如果不采取任何免疫预防措施,约70%~90%的新生儿会感染HBV,而新生儿一旦感染,90%以上会发展为慢性HBV感染。自1992年我国开始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管理以来,儿童和一般人群HBV感染率明显下降。然而,育龄女性的感染率仍然在6%-8%之间。因此,我国自2010年开始,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采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和HepB的联合免疫策略,进一步降低了HBV母婴传播率。
然而,即使采取了联合免疫策略,HBsAg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仍有5%~10%感染HBV的风险。如果孕妇HBV DNA>2×10^6 IU/ml,母婴传播率可以高达20%以上。因此,育龄女性和孕妇必须进行HBV筛查;妊娠可以导致携带HBV的孕妇乙肝活动,危害母婴双方的健康;HBIG和HepB联合免疫是预防HBV母婴传播安全而有效的方法;HBV携带且病毒高载量的孕妇妊娠期需要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等。
推荐意见包括:育龄及准备妊娠女性均应该筛查HBsAg,阳性者需要检测HBV DNA;感染HBV的女性妊娠前应做肝功能、影像学或肝脏病理学检查,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评价妊娠的风险;血清ALT>5? ULN CHB或乙肝肝硬化患者应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孕妇ALT2~<5? ULN,可密切观察,如ALT>5? ULN,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对有肝功能失代偿风险的孕妇应立即抗病毒治疗;孕妇治疗药物可选择TDF或LdT,每1~2月监测肝功能及病毒学指标;根据肝功能及妊娠状况及其它合并症确定分娩方式;HBV携带者孕妇应每3个月监测HBV DNA及ALT;HBV DNA >2?10^6 IU/ml、ALT正常孕妇在妊娠24~28周开始抗病毒预防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预防HBV母婴传播首选TDF,也可以选用LdT;妊娠期未使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产后4~6周应复查肝功能及HBV DNA;妊娠期服用抗病毒药物的CHB产妇,产后应继续抗病毒治疗,并根据病毒学应答情况,决定是继续原治疗方案,还是换用其它NA或PEG-IFNa继续治疗;产后乙肝活动的患者抗病毒治疗方案根据病毒学和血清学特点选择NA或PEG-IFNa;继续口服NA药物的产妇一般不建议哺乳。已经停药的产妇,其新生儿联合免疫后可以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