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131治疗甲状腺疾病后的隔离与安全措施
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成分之一。甲状腺滤泡细胞通过钠/碘转运体(NIS)摄取碘,具有选择性摄取131碘的能力。131碘治疗可以使功能亢进的甲状腺组织受到β射线的照射,导致部分甲状腺滤泡细胞变性和坏死,进而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并缩小甲状腺体积,从而达到治疗甲亢的目的。
此外,131碘也是分化型甲状腺癌(DTC)术后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清除手术残留的甲状腺组织和不能切除的DTC转移灶。然而,患者服用131碘后,药物会通过肠道和泌尿道排出体外,对周围环境和人群产生影响,包括131碘本身释放的γ射线电离辐射、γ射线与空气发生电离产生的X射线以及排泄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因此,必须对131碘治疗后的患者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
根据相关法规,131碘单次治疗剂量超过400 MBq(约10.81mCi)时,需要为患者建立辐射隔离区,隔离时间至少不低于48小时。为了保证患者和医疗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131碘治疗场所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住院隔离区的设计和监控基本要求包括:隔离区患者间应有适当的距离防护,并应设计紧急隔离病室,以便在屏蔽防护下处理患者的紧急情况。
甲亢患者服131碘后,应在治疗后2天内多饮水、多排尿。治疗后1周内,在固定居所中应与他人保持1.8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共用餐具。由于治疗剂量的131碘在体内的存留时间可能长达30天~60天,甚至更长,患者在此期间可能对周围近距离人群构成少量的辐射,其排泄物也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微量放射性污染。因此,建议甲亢患者在服131碘后1个月内避免到公共场所活动,并避免与孕妇、儿童近距离接触。
对于DTC患者,131碘治疗可能对正常组织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直接电离辐射损伤。因此,在治疗期间需要密切观察和相应处置患者。接受大剂量131碘治疗的患者对周围人群形成照射,患者排泄物中的131碘也可能对环境形成放射性污染。因此,必须对患者进行适当的隔离。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关于131碘治疗后辐射防护的指导原则非常严格,即使治疗用药剂量仅为400MBq,如果患者家有儿童,出院后2~3周都应执行严格的限制措施。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PR)以及我国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公众接受放射性辐射的年吸收剂量限值为1mSv。研究表明,DTC患者服131碘后第3天出院时,陪护人员在1米或1米以上的距离接触患者是安全的。然而,仍需尽量避免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DTC患者在服用131碘治疗后至少3天~4天后才能出院,并建议出院后1个月内仍处于相对隔离期,避免与孕妇、儿童近距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