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清凉夏日,祛火防暑护耳用药指南 夏日常备药品及用药提醒
Q:什么是“内火”?为什么夏天容易上火?
A:“内火”是中医学中的概念,通常指体内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热邪[1]。夏天由于气温高、湿度大,人体容易出汗,导致体内水分流失,加上饮食、作息不当,容易引起内火上升。
Q:如何通过饮食来祛暑降火?
A:饮食上应多选择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如绿豆、冬瓜、苦瓜等具有清热解毒作用的食物。同时,适量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增强身体抵抗力。
Q:口腔上火有哪些症状?如何缓解?
口腔上火常表现为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等症状。缓解方法包括保持口腔清洁,避免刺激性食物,多喝水,适当使用口腔溃疡贴等。
Q:胃肠上火有哪些症状?如何缓解?
A:胃肠上火常表现为便秘、腹胀、胃痛等症状。调理方法包括保持饮食规律,多吃富含纤维素的食物,如蔬菜、水果等,促进肠道蠕动。同时,避免过度劳累和熬夜,保持充足睡眠。
Q:夏季如何保护耳朵,避免上火引起的耳鸣等问题?
A:夏季保护耳朵应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噪音环境下,保持耳部清洁干燥。若出现耳鸣、耳聋等症状,应及时就医检查,避免延误病情。
Q:润燥通便的方法有哪些?
A:润燥通便的方法包括多喝水,多吃富含纤维素的食物,如香蕉、燕麦等。同时,适量运动可以促进肠道蠕动,帮助排便。对于严重便秘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润肠通便药物。
Q:除了饮食调理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帮助祛火?
A:除了饮食调理外,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适量运动、保持心情愉悦等也有助于祛火。此外,中医中的拔罐、刮痧等方法也能有效缓解内火上升带来的不适。
夏日常备药品清单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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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药品 | 功效 | 用药提示 |
祛暑降火 | 京制牛黄解毒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1.饮食: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
清热祛湿颗粒 |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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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 祛暑剂,具有解表化湿,理气和中之功效。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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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人丹 | 开窍醒神,祛暑化浊,和中止呕。用于中暑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及晕车,晕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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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耳 | 耳聋左慈丸 | 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硼酸冰片滴耳液 | 耳内消炎止痛药。用于耳底、耳塞、耳内流黄水等症。 | 1.仅用于滴耳。 2.如发现溶液内有结晶析出时,可用热水温热溶解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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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咽上火 | 开喉剑喷雾剂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干口苦,牙龈肿痛以及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等。 | 1.注意事项:开喉剑喷雾剂主要是外用治疗,使用后要嘴里含着,不能立刻吐出或咽下。孕妇禁用,身患其他疾病并正在服药的患者需先经过医师评估。 2.不能与酒精同用,过敏体质患者用药需小心。 |
清咽滴丸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等。 | 1.饮食: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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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西瓜霜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等。 | 1.饮食: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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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地塞米松口腔贴片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1.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2.本品仅限口腔使用。连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3.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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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地碘含片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连续使用5日症状未见缓解应停药就医。 3.甲状腺疾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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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佐卡因含片 | 适用于口腔溃疡等口腔疾病引起的疼痛。 | 1.用药后1小时内不要饮水和进食。 2.以下情况需及时就医:咽喉疼痛严重并持续2天以上或伴有呼吸困难;咽喉痛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肿胀、恶心和呕吐;7天内口腔疼痛症状未得到改善或进一步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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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胶口膜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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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口颊片 | 本品为抗厌氧菌药,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对专性厌氧菌有杀灭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溃疡。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 3.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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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帕依固龈液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等。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 3.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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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颗粒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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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调理 | 蒙脱石散 | 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1.如出现便秘,可减少剂量继续服用。 2.儿童急性腹泻服用本品1天后、慢性腹泻服用2-3天后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 | 主治因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急慢性腹泻、便秘,也可用于治疗中型急性腹泻,慢性腹泻及消化不良、腹胀。 | 1.本品为活菌制剂,应冷藏保存。 2.婴幼儿服用时可将胶囊内容物用温水或温牛奶冲服。 3.避免与抗菌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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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氏酵母菌胶囊 | 治疗成人或儿童急性感染性或非特异性腹泻。预防和治疗抗菌素诱发的结肠炎和腹泻。 | 1.请勿与超过50℃热的或冰冻的或含酒精的饮料及食物同服。 2.可用水将胶囊吞服,或者将胶囊打开,将內容物倒入甜味饮料中,或者放在食物或者倒入婴儿奶瓶中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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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菌素片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1.本品嚼服。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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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 用于细菌或真菌引起的急、慢性肠炎、腹泻。也可用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肠道菌群失调的防治。 | 1.本品为活菌制剂,切勿将本品置于高温处,溶解时水溫不宜超过40℃。 2.避免与抗菌药同服,必要时需间隔3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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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炎宁片 | 具有清热利湿,行气的功效,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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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黄连素片 | 具有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之功效。主治大肠湿热,赤白下痢,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 | 1.饮食宜清淡,服药期间忌酒,生冷、辛辣食物。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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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胃提取物维 B12颗粒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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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脾益肠丸 | 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 2.感冒发热者慎用。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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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益肠片 | 用于脾虚或脾肾阳虚所致慢性泄泻,症见慢性腹痛腹泻、大便清稀、食少腹胀、腰酸乏力、形寒肢冷。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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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燥通便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 | 1.以下情况禁用:半乳糖血症;肠梗阻,急腹痛及与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 2.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
开塞露 | 用于便秘。 | 拔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 | |
比沙可啶肠溶片 | 用于急、慢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1.6岁以下儿童及孕妇禁用。 2.急腹症、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服药前后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4.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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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芦荟胶囊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不宜长期服用,哺乳期妇女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
排毒养颜胶囊 | 益气活血,通便排毒。用于气虚血瘀,热毒内盛所致便秘、座疮、颜面色斑。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含藜芦、五灵脂、皂夹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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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遵医嘱使用。对药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用药提示:
1.治疗时需遵医嘱服药,不可擅自更换药物种类、增减药量,甚至停药。
2.注意观察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有症状加重或不适及时就医。
3.不建议自行服药缓解,建议及时就医,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寻找病因,以便进行对因治疗。
4.联合用药时,需注意药品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