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病理报告结果了,需不需要去另一家医院会诊看看是否有错误的可能?
前几天的一个医疗事故给了我极大的触动,发现即使是临床外科医师,也不是对所有的病理报告都能理解到位,给患者最恰当的解释和依此给予最恰当的治疗。因此,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说明一下病理报告的解读和会诊。
病理报告结果的意义,我们普通老百姓即使拿到病理报告结果也是更不明白其中的意义的。那么,这其中我们老百姓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需不需要去另一家医院会诊?一般本单位临床外科或内科医生是不会建议去外院会诊地,因为害怕您走了不在他这治疗了(尤其是这科不是本病的权威水平)。
病理虽称为疾病诊断地金标准,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完全正确诊断,水平较低也会有差错,这就不是金标准了。
首先,拿到病理报告要看这个病理报告结果的诊断是什么样子的。结果的确定性有多大?一般病理报告结果有以下几种(之前我的文章《病理报告要要文嚼字地看》已经介绍了):一类:直接明确诊断。写法为:直接写##癌/瘤/病。可信度极高,临床医生可据此直接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这类报告可信,诊断什么即是什么病。
如果是淋巴瘤还是建议去另一家医院会诊,淋巴瘤有其特殊性,初次治疗错误再治就难了。
二类:意向性诊断。当病理医生对疾病诊断基本明确,但又不能完全肯定时,会在诊断名称前加考虑,符合,考虑为,倾向,不除外等词语,可信度依次降低。这些报告的原因多是由于标本取材过小,或病变为极罕见的形态,或需要结合患者本人的其他特征,由于病理医生不接触患者无法获取相应信息,因此,临床医师需结合他掌握的更多的其他信息综合考虑。一般写法为,低分化癌,倾向腺癌等。需做免疫组化进一步明确,或建议再次取材送检或外院会诊等。这类报告诊断某病,还是有可能不是的,建议会诊或进一步检查明确。三类:描述性诊断。若送检的组织不能满足对疾病诊断的需求,如只有血细胞或坏死物,或仅见部分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未见到临床提示的可能病变,并不是病理医生差,而是神经标本不合格决定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有时候临床医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真正取到病变也是可能的。另外,有些无法明确分类的良性病变可能也会采取描述诊断。这类报告应看描述的内容是什么决定下一步处理。四类,无法诊断。组织太小,电烧严重,挤压等可使组织无法观察。医生会写因为某原因,无法观察。建议再次取材送检,请结合临床。这类报告诊断也是无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除了那些直接报告是某癌瘤的结果,临床也完全不怀疑诊断时,可以考虑不去会诊。如果是其他类型的不确定性诊断,除了由于组织过小无法诊断地情况,都建议去另一家医院会诊,防止贻误病情,造成不可挽回的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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