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个试管婴儿怎么了?你知道有多不容易吗?
2月第一天,结婚七年的张杰谢娜夫妇迎来一对双胞胎女儿。
当天就上热搜,几天时间,微博话题「谢娜生双胞胎」阅读量达到4.9亿,讨论13.5万。
这不是谢娜第一次上热搜。关于她的婚姻、生娃事宜一直让网友操碎了心。而另一面,「谢娜试管婴儿」内容量达到141万。
这其中有
「谢娜的双胞胎女儿肯定是试管婴儿来的!」
「之前一直怀不上,一怀怀两个,有可能是做的。」
「如果是试管我也只会更觉得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你们是不是不知道做试管,对妈妈的摧残有多大?那是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摧残……」
关于「谢娜试管婴儿」的由来
看这对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36-37岁似乎是高龄,经济条件优渥,他们看起来没有不生育的理由。
那为什么他们结婚7年却一直未生育?
网民基于有限信息的想象,上帝般的总结出一个理由,那就是——不孕。
于是谢娜每消失一阵就会被传出怀孕,露面被疑备孕失败,多年「怀孕失败」,可不就是「不孕」。
这终于生了,还是双胞胎,双方都没有双胞胎基因,那一定是试管婴儿做的了。
笔者只想说,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而且试管婴儿的母亲,本身就是伟大的母亲。
试管婴儿,并不是在试管长大的
首先!不要被试管婴儿这个名字骗了!试管婴儿,并不是在试管里长大的!
试管婴儿,是一项「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其实是一种培养皿,它存在只是让精子和卵子结合,成为受精卵,发育成前期胚胎。
由于称为受精卵这一过程在体外进行,因此称为「卵子体外受精」。
等到受精卵发育成前期胚胎,就需要移植到母亲的子宫,如果移植成功,胚胎发育,之后其实和正常的妊娠过程一样,胎儿是在母体发育、长大直到分娩。
试管婴儿的治疗过程
如果说,正常怀孕只需要几天就完成受精、着床,那么试管婴儿孕妈在怀孕之前要走很长的路。
不孕,通俗来讲,就是各种内因外因让精子卵子不能结合、不能着床。辅助生殖技术,就是为了让正常卵子和正常精子相遇结合,形成一颗「成熟的种子」,然后再将种子种到合适位置的合适土壤之中,种子发芽长大成为健康的胎儿。
子宫内膜可以认为就是那土壤、黄体酮等激素是肥料。
在把胚胎放到子宫内前,包括促排卵,取卵,精子优化处理、体外受精、胚胎培养这一系列的过程。
每个过程都很艰辛。
先说说促排卵,促排卵目的是让一个周期有多个卵泡发育。正常女人一个周期仅排1-2个卵子,促排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单次促排8-15个成熟卵子,人个体差异较大,促排过度,就会过度刺激卵巢,造成「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可能导致肝肾功能障碍、血栓形成、卵巢增大,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取卵子,是从卵巢用针吸出卵子来。这过程可能需要麻醉,在阴道B超引导下,取卵针刺入卵巢的各个卵泡,吸取内容物。大部分用户在取卵过程中或之后,会有腹痛,程度跟取卵的位置相关,也跟个体差异相关。
体外受精、胚胎培育,是在体外完成的。然而受精、培养,都有一定的失败率,很多患者取了很多卵,就活了几个,可移植少,长期以来信心和焦虑情绪很严重。而心理压力过大,影响女性内分泌系统紊乱,激素水平影响是否受孕。
前面的过程经历了,最后就是胚胎移植,移植同样有失败的可能。
移植后,医生会给黄体酮或HCG进行黄体支持,促进孕激素的合成分泌,维持妊娠对激素的需要。黄体酮可以口服、肌注、栓塞,而研究表明口服黄体酮效果略差,大部分孕妈会选择肌内注射黄体酮(打屁股针),一个周期下来,打针100次的都有,屁股全是硬解、针眼。
而经历完这全部,仍然有失败率,那么就意味着承受更大会失败的可能。
世界范围内,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为30%-40%。
如果失败,花的费用不会退,3个月后,可能又是一次轮回。
试管婴儿一般都是双胞胎吗?
从1978年第一个试管婴儿出生,到目前全球超500万的妊娠是通过体外受精技术实现。而在全球范围内,多胎新生儿比率高于单胎。
多胎,其中包括双胞胎,也有三胞胎四胞胎等。
几胞胎取决于医生移植的胚胎数量,移植两个有可能出现双胞胎,但是也不一定都着床,因此还取决于着床率。
2011年年,全球范围内,试管婴儿后出生的单胎、双胎、三胎和以上率分别为:54.4%,42.7%和2.9%。[1]
不过一般试管婴儿的双胞胎,是双卵双胞胎,所以两个宝宝一般长得不像。
试管婴儿比正常出生的娃弱点
从遗传学来讲,还是熟悉的染色体,还是熟悉的基因,自然受孕和试管婴儿,遗传基因都来自夫妻双方,并没有本质差异。
而生殖医学中心,在胚胎植入母体之前,可以对胚胎进行诊断,选择最符合优生条件的植入木图,这甚至能帮助人类避免生出基因缺陷的宝宝。而基因也是来自父亲双方。
因此,孩子的强弱,只和父母基因相关,而与试管婴儿技术无关。
参考文献:
[1].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reports and resources. (Accessed on August 24,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