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妊娠遭遇糖尿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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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亓红杰
亓红杰,住院医师,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妇科

近年来,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日益增多。GDM属于高危妊娠,对母婴双方皆有危害。对于孕妇来说会显著增加流产、死胎、羊水过多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对于胎儿来讲可导致胎儿发育畸形、宫内发育迟缓、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增加胎儿死亡率。

 

 

糖尿病合并妊娠可能引起或加重孕妇视网膜病变及肾脏病变,导致病情恶化。

 

一、糖尿病患者的孕前准备

 

如果患者在怀孕之前就有糖尿病,临床上叫“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患者的糖尿病是在怀孕期间发生的,临床上叫“妊娠期糖尿病”。

 

对于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在孕前需做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检查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尿常规、血压、眼底、神经系统及心电图,以便全面了解各项代谢指标的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心、脑、肾、眼等糖尿病并发症或合并症。

 

 

 

在计划怀孕前3~6个月便应停用口服降糖药,改用胰岛素治疗。如患者同时合并高血压,应将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

 

只有当血糖、血压等各项指标控制满意、无严重并发症,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考虑怀孕。

 

二、GDM的筛查

 

GDM的高危人群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 高龄孕妇(>35岁);
  • 孕前超重或肥胖,孕期体重增长过多、过快;
  • 有糖尿病家族史;
  • 既往有巨大儿分娩史、羊水过多或不明原因新生儿死亡史者;
  • 多囊卵巢综合征等。

 

筛查时间:

 

孕妇在孕24~28周时进行75 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糖尿病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干预。

 

诊断标准:

 

OGTT符合下面3项中的1项即可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

 

  • 空腹血糖≥5.1 mmol/L;
  • 餐后1 h血糖≥10.0 mmol/L;
  • 餐后2 h血糖≥8.5 mmol/L。

 

三、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治疗

 

1.饮食控制

 

  • 每日总热量按每千克理想体重30~35 kcal计算;
  • 每天主食(即碳水化合物)控制在250~350 g,尽量做到粗细搭配;
  • 蛋白质供给量比孕前增加,每日100 g左右;
  • 平日多吃些绿叶蔬菜,水果每日限制在200~400 g,可分次于两餐之间或睡前作为加餐食用,并将热量计入到总热量当中。

 

在饮食方面尽量做到定时定量、少吃多餐,每日5~6餐,为预防夜间低血糖,临睡前最好加餐1次。

 

2.运动控制

 

合理运动不仅有益于母子健康,而且可以辅助降低血糖。因此,除非孕妇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者需要保胎(如习惯性流产或先兆流产),均应适当参加户外运动。

 

运动宜在饭后1 h进行,持续0.5 h左右;运动强度不宜过大,以不引起宫缩为原则;运动项目应选择较舒缓不剧烈的,如散步、缓慢的游泳和太极拳等。另外,运动时携带糖块、饼干、点心等,以便发生低血糖时备用。

 

3.药物治疗

 

如果经过饮食控制及运动疗法血糖仍得不到有效控制,应首选胰岛素治疗。胰岛素不通过胎盘,无致畸作用,对母子来说都是安全的。通过监测七段血糖水平来确定胰岛素的的用量,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

 

四、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监测

 

 

血糖控制要求更加严格,具体控制目标:

 

  • 空腹及餐前血糖3.3~5.3 mmol/L;
  • 餐后1 h血糖4.4~7.8 mmol/L;
  • 餐后2 h血糖4.4~6.7 mmol/L;
  • 夜间血糖4.4~6.7 mmol/L;
  • HbA1c尽量控制在<6.0%。

 

除了血糖以外,还有一些项目需要定期检查,这些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1.尿酮体检查

 

如果孕妇处于高热、感染等应激状态,或食欲不振、腹泻时,要同步检查尿酮体及血糖。

 

2.尿常规检查

 

如果尿蛋白阳性,提示可能有糖尿病肾病或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果尿白细胞阳性,往往提示存在尿路感染。

 

3.血压监测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周需监测非同日血压≥2次。如果合并高血压,至少要坚持每天早、晚各量1次血压,并要求将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

 

4.体重监测

 

  • 整个孕早期孕妇体重增加应<2kg;
  • 孕中、后期,每周孕妇体重增加0.3~0.5 kg为宜。
  • 肥胖者孕期总体重增加8 kg左右,
  • 正常体重者孕期总体重增加12.5 kg为宜。

 

5.胎儿发育监测

 

分别在孕18周、24周、28周、32周和36周进行常规B超检查,以观察胎儿生长是否符合孕周,判断胎儿是否有发育畸形。

 

6.胎心、胎动监测

 

  • 胎儿心跳大约在120~160次/min, 若平时持续>160次/min,或<110次/min,均属异常。
  • 妊娠16~20周开始出现胎动,胎动频率为30~40次/12 h或3~5次/min属于正常。
  • 如果发现胎动≤3次/h,12 h胎动在10~20次以下则为异常,往往提示胎儿宫内缺氧,应及时就医。

 

五、糖尿病孕妇的产后管理

 

1.产后治疗

 

如果患者在怀孕之前就有糖尿病,分娩结束后可重新恢复孕前的治疗。如果患者的糖尿病是在怀孕期间发生的,随着分娩的结束,这种患者的糖尿病往往会自行痊愈,不需要继续用药。

 

2.产后复查

 

GDM患者在产后6周行1次75 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以判断患者产后糖尿病的转归情况,决定其是否需要继续药物治疗。

 

3.产后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不是糖尿病患者的禁忌证,母乳喂养不仅对后代有益,而且有助于产妇糖代谢紊乱的恢复。

 

总之,只要做好充分的孕前准备,妊娠期间采取恰当的措施,密切监测血糖、合理调整生活方式,必要时治疗,就可以将孕妇和胎儿发生妊娠并发症的风险降至最低,“糖妈妈”照样可顺利度过孕期,拥有健康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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