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降糖药物的禁忌症
糖尿病作为一种常见的慢性代谢性疾病,给患者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控制血糖水平,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用降糖药物。然而,不同的降糖药物在作用机理、适应症和禁忌症上存在差异,患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知识点。
一、四类降糖药物及其作用机理
1. 磺脲类药物:通过作用于胰岛B细胞的受体来促进胰岛素释放,但其降血糖作用要依赖于尚存活的胰岛B细胞组织。
2. 双胍类药物:减少肝脏产生葡萄糖,促进肌肉摄取多余葡萄糖,增加胰岛素对血糖的敏感性。
3. 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抑制小肠上、中、下三段α-葡萄糖苷酶的活性,减少糖的吸收,从而降低餐后高血糖。
4. 胰岛素增敏剂:通过激动过氧化物酶增殖体激活受体(PPAR),使细胞膜上胰岛素受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促进细胞对葡萄糖利用,从而降低血糖。
二、四类降糖药物的禁忌症
1. 磺脲类药物: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患者B细胞功能已衰竭、合并急性严重代谢紊乱、妊娠、哺乳期、伴应激状态者、已有严重的心、肝、脑、肾、眼部并发症或合并症、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儿童和老年人剂量不宜过大。
2. 双胍类药物:Ⅱ型糖尿病轻症、酮症酸中毒及高渗昏迷、重度感染、创伤、高热、手术、妊娠、分娩、慢性胃肠病、肝肾病、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失血失水、慢性营养不良、消瘦、黄疸、慢性酸中毒、酒精中毒、使用胰岛素每日>20U、严重的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脑部并发症、周围动脉闭塞伴坏疽者。
3. 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不能作为1型糖尿病的主要疗法、严重胃肠功能紊乱、慢性腹泻、慢性胰腺炎及烟酒过度嗜好者、妊娠或哺乳期的妇女。
4. 胰岛素增敏剂:对本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时、心功能NYHA 3、4级的患者、水肿的患者、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高血压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