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药品管理法》落实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国于2019年修订了《药品管理法》,并正式实施。近日,兰州市红古区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管理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兰州市红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爱春、钱积运、金应旭等一行15人,在副区长唐浩漩以及区食药、卫生、卫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到红古区人民医院等5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实地察看。王爱春副主任详细了解了《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培训情况、药品的进货渠道、质量管理和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对药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详细察看。他强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在听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汇报和卫生监督、工商及区人大代表、行政相对人代表的发言后,检查组对红古区药品监管工作表示满意,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形成药品安全工作政府组织推动、监管部门认真执行、涉药单位严格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大力开展宣传,营造依法治药、合理用药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对涉药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此次人大监督《药品管理法》落实情况的检查,不仅有助于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也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药品安全水平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将得到更好保障。
此外,红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总之,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将继续加强药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