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编制信用信息目录,结合食品药品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收集、管理与公开,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6年底前,主要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第二阶段为2017年至2018年,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第三阶段为2019年至2020年,建立起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初步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意见》提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及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收集与管理的权限、内容、渠道、方式和方法,构建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在信息产生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信息。要按照分类合理、评价科学的原则,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与方法。要加强信用信息的使用,将信用信息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要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公开查询窗口,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开展“信用示范企业”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相信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取得显著成效,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