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湘西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湘西州精神病医院位于永顺县不二门风景区旁,始建于1959年,是州人民政府举办的地市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吉首大学教学医院。医院是湘西州八县市和张家界及贵州铜仁等地区部分县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湘西州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湘西自治州心理卫生中心、湘西自治州精神病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湖南武陵司法鉴定所、湘西州强制戒毒所第二病室(永顺病室)设在本院。医院为全州精神残疾评定唯一指定单位,各县市人民医院精神科及民营精神专科医院的业务指导单位。
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定编床位350张、人员编制300人、内设科室37个。2018年实际开放床位886张,开放床位使用率91.84 %,在岗职工293人(编内职工184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59人。医院拥有彩色B超、动态脑电地形图机、彩色经颅多普勒、数字化X光机、液相色谱仪、血球分析仪、心电图机、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电解质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无抽搐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2018年完成精神科门诊人次23884人次,收治精神科住院病人4945人次,戒毒住院病人44人次,司法鉴定93例,残疾评定1068例。
随着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院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基础性治疗工作逐步弱化,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县、乡精防专干培训、县级精神病医院的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医疗技术指导和心理卫生知识普及疾病预防工作成为主要工作。
医院积极开展心理卫生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协助政府、公安、纪检监察、司法、监狱等部门开展精神疾病患者识别、处置及危机干预。2018年我院与湘西自治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院心理健康合作协议,与永顺县检察院签订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心理教育协议,为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全州人民心里健康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