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牌子。该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
- 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 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 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
-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 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 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 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 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
- 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职能转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阜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包括:
-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 与市民政局:共同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 与市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