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了细菌耐药性的问题,给患者和医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国于2012年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管理办法》明确了抗菌药物的定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督管理等内容,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抗菌药物的定义与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四、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