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概况: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系保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院址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医院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第四后方医院。1953年1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军区联合命名为“河北省第二康复医院”,隶属河北省卫生厅康复医院管理局领导,主要任务是接受治疗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中的结核病患者(休养员)。1965年5月,医院移交保定专区领导。随工作任务变化,医院不断完善专业科室设置,在保留治疗结核病专科特色基础上,增加了诊疗项目,扩大了服务功能和范围。1970年1月,医院更名为“保定地区第四医院”,实现了由专科医院向综合医院的全面过渡。1981年2月17日,院名改为“保定地区结核病院”(仍保留保定地区第四医院名称)。1994年被国家卫生部评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省级爱婴医院。1995年3月20日,医院更名为“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隶属保定市卫生局(今为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1年成功被河北省卫生厅纳入三级综合医院管理并增加编制床位;2015年11月,医院成功通过了三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2016年5月,河北省卫计委发文批准,医院正式晋升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18年,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的领导作用,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2018年底,经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审核验收,批准成为“保定市北部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保定北部区域人民群众医疗救治、健康指导等工作任务。标志着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迈向新的高度。建院69年来,医院在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几代二中心人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艰苦创业、传承创新。积极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卫生职业精神,医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诊急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目前总占地面积114.76亩,其中业务用地63.41亩,设有门诊楼,住院北楼,住院西楼A座、B座,住院部南楼(租赁)、急诊楼、医技楼、综合楼、培训楼、职工活动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医院内设21个行政后勤科室,36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医院核定床位870张,实际开放床位969张;现有员工160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35人,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52人,高级职称270人,中级职称659人。近年来,医院不断强化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现有呼吸内科、肿瘤科、心内科、神经内科、骨科5个“保定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神经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胸外科、骨科、皮肤与性病科、新生儿科、妇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麻醉科、营养科、超声医学科14个“保定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现为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担着本科临床理论教学任务;同时是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教学医院。医院现为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保定市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中心。同时构建以多学科协作为基础的综合服务模式,建立糖尿病足多学科诊疗中心、胃食管反流病多学科诊疗中心,在全院范围内推广VTE防控体系建设等。医院充分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积极响应京津冀一体化政策,现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中日医院呼吸专科医联体协作单位;中国医师协会全国新生儿专科医联体骨干单位;京津冀创伤骨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河北省呼吸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河北省耳鼻咽喉专科联盟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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