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创建于1962年,前身为天津地区妇幼卫生站、廊坊地区妇幼保健站,1995年更名为现名称。作为市唯一一家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承担着廊坊市十一个县(市、区)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任务,并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经历了艰苦创业和风雨洗礼。从建院初期的2名职工,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发展为现在基础设施完善、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集保健、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妇幼保健机构。目前,中心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编制床位20张,现有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5人。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设有临床、保健及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4个。其中,创伤科是其重要的科室之一,虽然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但它在处理病理性骨折、陈旧性腓骨骨折、创伤后继发性出血等相关疾病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贯彻“一法两纲”,并在全市妇幼信息和三网监测管理、爱婴医院培训指导、产科质量检查、健康教育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基层人员培训、集体儿童保健管理、“降消”等项目指导督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 作为一家以群体保健为基础、以妇产科儿科为龙头的妇幼保健机构,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康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同时,中心坚持临床与保健相结合,走科教兴院之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倡导医院文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妇幼保健品牌。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服务宗旨,狠抓行风建设,大力抓科技进步,大胆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廊坊市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优秀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省青年文明号”、“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2008年被全国妇联、国家奥组委联合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