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成立于1950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健康体检、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是全县唯一的综合性医疗中心。医院固定资产超过8000余万元,占地35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开放床位500张,拥有在职员工700多人。年门诊量达27万多人次,年住院病人1.8万多人次,年完成手术5000余台次,是全县卫生系统的龙头单位。 其中,烧伤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专注于踝和足烧伤、踝和足二度烧伤以及上肢一度烧伤等疾病的治疗。虽然烧伤科目前没有推荐专家,但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于1994年被卫生部评为二级甲等医院,1996年被评为“爱婴医院”,1999年被评为“三星级窗口单位”,2000年被评为河北深化改革优质服务“百佳医院”,2001年被评为“河北省医疗卫生计量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2009年被评为“全国诚信医院”。此外,医院还多次受到省、市、县各级党委及政府的表彰。 医院始终坚持“诚实、精业、勤奋、进取”的宗旨,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强化职工素质教育,落实便民措施,改进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医院正全力打造“实力、安全、诚信、和谐”的县医院,努力实现让社会放心、让患者满意、让员工舒心的目标。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您的健康守护者,始终与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