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神病院,作为一家具有七十年建院历史的知名医疗机构,隶属于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家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前身是1951年创建的第一预备医院,1953年改为江西省第一康复医院,其中内设精神科,后于1956年正式成立江西省精神病院。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心理康复、社区服务、司法鉴定等多重职能于一体,是江西省技术力量雄厚的医学心理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全省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医院设有多个科室,其中包括精神科门诊、心理门诊、专家门诊,以及情感障碍、儿童精神障碍、睡眠障碍等专病门诊。住院部设有18个病区,包括精神科、老年科、心理科、儿少科等,另设有公共卫生科和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科。值得一提的是,医院还特别设立了性病科,虽然目前该科室医生数为0,但科室专注于治疗隐性梅毒、二期梅毒性脑膜炎、梅毒性心脏病等疾病。 作为江西省首家荣获国家自然基金资助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江西省精神病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医院精神科系“省级医学领先学科”,老年科、心理科为南昌市首批“名科”。近年来,依托江西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医院在科研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4项,36篇论文发表在SCI期刊上。 总之,江西省精神病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您信赖的健康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