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成立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多次更名,于1963年正式更名为“明溪县医院”,并于2017年7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现已成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并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明溪县总医院东区位于县医院现址,西区则设在县中医院现址,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形成了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面积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其中东区258张,西区60张。 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就包括了备受关注的“小儿血液科”。目前,小儿血液科医生数量为0,但科室致力于治疗急性原巨核白血病伴缓解、急性巨核细胞白血病(M7型)、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M5型)等相关疾病,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明溪县总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无论您身处何地,只要您需要,明溪县总医院都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