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成立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后更名为“明溪县医院”,并于2017年7月整合县域资源,正式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作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明溪县总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卫生服务。 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中医肝胆科是其中之一。尽管目前中医肝胆科医生数尚为零,但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持“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中医肝胆科专注于治疗肝火亢盛证、肝郁气滞、肝阳上亢证等疾病,为患者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服务。 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占地面积22364.85㎡,西区占地面积5688.28㎡,总建筑面积达28758.54㎡。医院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患者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9月,明溪县总医院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纳入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医院现有在职职工4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院将继续努力,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