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后于1963年2月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而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医院位于县医院现址,设有东区与西区,东区位于县医院现址,西区则设在县中医院现址,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作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明溪县总医院是爱婴医院,同时也是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目前,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中医呼吸科作为临床科室之一,目前医生数为0,科室推荐专家名称暂无,但针对相关疾病如肺阴不足证、痰浊内阻证、风痰上扰证等,医院将竭诚为患者提供专业治疗。 明溪县总医院现有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职工总数的76%,包括111名医师、172名护士和35名医技人员。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患者提供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中医呼吸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