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成立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多次更名,于2017年7月正式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是明溪县乃至周边地区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重要基地。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致力于为全县及周边地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 肝病科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重要临床科室之一,虽然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但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肝病专家,包括张建秋、张春、叶峰、于仲青、刘岚、陈所贤、李维社、杜晓菲、谢发仁、王帅等。针对病毒性肝炎乙型丁型急性重型、病毒性肝炎丙型急性黄疸型、病毒性肝炎丙型急性重型等疾病,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精准的诊疗服务。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前来就诊,明溪县总医院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