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一直致力于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任务。医院在八十年代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被称为“铁岭模式”,并在全国推广。2011年,医院的精神疾病患者普查救治工作,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大大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提供多种特色医疗服务。其中,精神科和心理科是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心理门诊还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应用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格式塔、家庭治疗等主流疗法以及沙盘、绘画等技术,解决职场、择业、人际关系困惑,婚姻、家庭、情感困惑,青少年厌学、学习困难等问题。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还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有辽宁省精神卫生与心理救援卫生应急队,主要开展心理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为心理危机人群提供专业服务。辽宁省心理援助热线“96687”也提供24小时公益服务。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在老城院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辽宁省唯一一所通过审批收治精神病伴发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收治低保、特困及社会上无人看护的普通精神病患者。该院区内的两栋英式小楼已有百年历史,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精神疾病患者理想的治疗和休养场所。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沈阳院区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无论您身处何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都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温暖的精神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