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隶属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自1950年建院以来,医院已经发展成为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任务的重要承担者。作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总共提供810张编制床位。开原院区的精神科和心理科被评为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老城院区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将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并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特色医疗服务包括主治精神疾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精神疾病鉴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救治以及治疗精神病伴发传染病。医院的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如果您需要精神科或心理科的服务,可以拨打开原院区的联系电话024-73822981,老城院区的联系电话024-73111443,或者沈阳院区的联系电话(待建设完成后公布)。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将为您提供专业、温暖的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