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作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73年,坐落于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该院是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拥有600名人员编制,包括356名在编职工和108名临时工,其中70%以上为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8名高级职称和28名中级职称。 该院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目前,医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设有12个病区和1个门诊部,已收治病人超过1000人。除此之外,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还负责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服务,并计划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 在科室设置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设有药剂科等多个科室。其中,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目前没有专家推荐,但它为患者提供了必要的药物支持和服务。该院的主要诊疗科目包括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秉承“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特别设计了康复流程,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同时,医院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 在病房管理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医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求。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近年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