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作为我市唯一的一所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市级综合性医院,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2004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7次[2004]6号文件批准,医院由“慈利县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并于2009年4月再次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并实行整体搬迁。医院占地面积63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达50%以上,环境优美,鸟语花香。 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原省卫生厅已授牌,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2014年12月,我院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 医院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中、高级职称30余人。科室设置齐全,包括六个精神科病房(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一个开放病房)、两个综合科病房(含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及其它辅助科室共20个科室。其中,心血管内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心血管内科目前医生人数为零,但科室致力于治疗下腔静脉阻塞综合征、心房颤动(心房纤颤)、直立性低血压等相关疾病。作为湘西北地区一所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将继续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