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是一所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市级医院,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医院前身为“慈利县精神病医院”,后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6号文件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并于2009年4月正式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并实现了整体搬迁。医院于2013年8月完成整体搬迁,总投资超过8000万元,占地面积63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00张。 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化面积达50%以上,环境优美。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原省卫生厅已授牌,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医院还是湖南省脑科医院对口支援和医联体单位,于2014年12月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 医院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30余人。医院设有六个精神科病房(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一个开放病房)、两个综合科病房(含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及其它辅助科室共20个科室。此外,医院在市区及桑植县城还开设有精神病专科门诊。 值得一提的是,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设有小儿外科科室,目前该科室暂无医生,但相关疾病如肝母细胞瘤、骨术后、急腹症等均在我院得到专业治疗。作为湘西北地区一所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