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作为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重要承担者。自1977年组建以来,医院始终秉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办院方针,致力于为全省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的妇幼保健服务。 医院拥有临床科室10个,其中包括全科科室,这是我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全科科室医生数量不多,但我们的专家团队在糖尿病性肌无力综合征、鼻前庭恶性肿瘤、隐睾恶性肿瘤等疾病方面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此外,我院还设有医技科室5个和保健科室2个,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专业的医疗体系。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拥有300张开放床位,现有员工26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37人,其中高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中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64人。在四十六年的发展历程中,我院始终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被国家卫健委授予“爱婴医院”称号,是全国母婴友好医院、全国优秀爱婴医院。 作为青海省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我院不仅是省内首家智慧妇保院、青海省十佳杰出示范医院,还是国家级专科助产士临床实践基地、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实习基地。在妇幼疾病干预研究、遗传疾病诊断、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诊治、妇幼中医等方面,我院独具优势。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为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懈努力,守初心、担使命。我们将继续发挥龙头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