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该院由1987年4月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11月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是昌平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达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和区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多年来不断创新,勇于开拓,形成了昌平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特色。医院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并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赞誉。 医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在职职工1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医院设有口腔修复科,是目前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内唯一开设的口腔修复专科科室,尽管目前科室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正致力于引进专业人才,以满足患者需求。口腔修复科专注于拔牙、颞下颌关节炎性疾病、牙齿脱落等疾病的治疗。 此外,医院病房设有四个病区,临床科室包括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和社区保健科。重点科室1个,二级科室3个。医院配备有满足需要的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以及抢救设备如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