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该医院由1987年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是昌平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自1998年2月通过北京地区医院等级评审,被评为二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多年来,在区领导的关怀和区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医院大胆革新,勇于开创,不断更新理念,形成了昌平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特色。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了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赢得了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赞誉。 医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拥有在职职工1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类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特设专家门诊,提供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宣传等服务。 医院设有中医周围血管病科,该科室目前没有医生,也没有推荐专家,且未列出相关疾病名称。临床科室包括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包含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以及社区保健科。重点科室1个,二级科室3个。医院配备有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以及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抢救设备,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