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该院由1987年4月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11月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占地面积达25409.7平方米,建筑面面积约14000平方米。作为昌平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 多年来,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大胆革新,勇于开创,不断更新理念,创建了具有昌平区特色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模式。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赞誉。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在职职工160人,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设有麻醉科等多个临床科室,包括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和社区保健科。其中,麻醉科医生数量为0,暂无推荐专家,但科室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院还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病房设有四个病区,配备有满足需要的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以及抢救设备: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