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该院由1987年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是本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承担着全区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和区卫生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不断革新,勇于开创,多年来在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并顺利通过了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了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赞誉。 医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拥有一支160人的在职职工队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以及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在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小儿耳鼻咽喉科是重点科室之一,科室由5位经验丰富的医生组成。该科室专注于治疗小儿扁桃体炎、未知病毒的流感性咽炎和先天性喉软骨软化病等相关疾病。医院内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包括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以及社区保健科,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院还配备了满足需要的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等先进设备,以及抢救设备如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为全区166万人口提供优质的精神卫生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