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由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医院历经多年发展,于1998年2月通过北京地区医院等级评审,被评为二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成为本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卫生保健机构。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医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拥有一支160人的专业医疗团队,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 医院设有全科等科室,致力于治疗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病房设有四个病区,临床科室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等。重点科室1个,2级科室3个。医院配备有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等先进设备,以及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抢救设备,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多年来,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卫生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勇于创新,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