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日制精神病专科医院。该医院由1987年恢复的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1984年建院的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作为昌平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 医院拥有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在职职工160人,卫生技术人员71人。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病房设有四个病区,临床科室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社区保健科。重点科室1个,2级科室3个。 医院设有影像科,但科室医生数目前为0。虽然科室推荐专家名称暂无,但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依然致力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此外,医院还重点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凭借其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如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以及抢救设备: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赢得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并顺利通过了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