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三级专科医院,以精神卫生与康复为专科,同时涵盖神经外科、内科、外科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大专科、小综合”的医疗机构。作为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在全市范围内承担着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和防治工作,是市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劳动力鉴定机构,以及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机构。 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包括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康复治疗中心等。其中,肝胆外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目前该科室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始终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针对肝胆外科相关疾病,如壶腹良性肿瘤、肝移植术后、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医院将不断加强科室建设,引进专业人才,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护团队,现有在岗职工5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退休职工197人。医院配备先进设备,如进口CT机、全数字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图等,并设有功能齐全的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将继续秉承公益性的办院宗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