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精神卫生与康复、神经外科、内科、外科等为一体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秉持公益二类的性质,致力于全市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并承担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烧伤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目前科室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对烧伤治疗的相关疾病有着丰富的诊疗经验,包括躯干浅表冻伤、腹壁和下背及骨盆冻伤伴组织坏死以及髋和下肢烧伤等疾病。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目前在岗职工5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医院门诊部设有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康复治疗中心、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妇科、针灸推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并设有健康体检中心,承担各项体检业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先进,配备齐全,拥有进口CT机及全数字X光机(DR)、经颅多谱勒、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图、脑电地形图、进口彩色B超、心电图、电子胃镜、进口多功能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进口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全套心理测验、认知行为矫正治疗等诊疗设备。医院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MECT、rTMS、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室等功能齐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秉承公益性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对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常抓不懈,以高尚医德、合理收费、规范治疗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医院先后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光荣称号。烧伤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