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三级专科医院,以精神卫生与康复为专科,同时配备有神经外科、内科、外科等综合科室,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作为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是汕头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的重要机构。 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包括皮肤科。尽管皮肤科目前医生数量尚为零,但医院正致力于引进专业人才,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皮肤科主要针对糙皮病(陪粒格/烟酸缺乏)、念珠菌性甲沟炎、斑块状银屑病等疾病进行诊疗。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对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常抓不懈。医院门诊部设有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康复治疗中心、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妇科、针灸推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另设有健康体检中心,并承担各项体检业务。 医院设备先进,配备齐全,拥有进口CT机及全数字X光机(DR)、经颅多谱勒、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图、脑电地形图、进口彩色B超、心电图、电子胃镜、进口多功能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进口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全套心理测验、认知行为矫正治疗等诊疗设备,配有功能齐全的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MECT、rTMS、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室。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理念,为患者提供高尚医德、合理收费、规范治疗的医疗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医院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光荣称号。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汕头市的精神卫生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