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以精神卫生与康复为专科,并配备了神经外科、内科、外科等相配套的设施,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药剂科是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科室致力于为医院各科室提供高质量的药品保障。目前,药剂科拥有专业的药剂师团队,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药品配给和用药指导。 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并承担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劳动力鉴定机构、省政府指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机构。 医院一院三址,总部位于汕头市金湖路50号,同时在护堤路龙尾红莲池和濠江区礐石上人家设立红莲池住院部和礐石分院。总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编制病床1100张。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剂科秉承医院“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的药品服务。在这里,患者可以享受到专业、温馨的用药体验。 医院先后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光荣称号。药剂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将继续秉承医院优良传统,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