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烟台市精神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烟台市精神病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 医院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职职工4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3名,高级职称47名,中级职称129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以上。医院设有莱阳主院区和莱山院区两个院区,其中莱阳主院区编制床位500张,设有6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1个临床心理科病房,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莱山院区开放床位200张,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及精神康复科病房。年均收治住院患者约3000人次,年门诊量达80000余人次。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62排螺旋CT、DR、CR、多导睡眠监测仪、睡眠治疗仪、经颅多普勒诊断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眼动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多普勒、心理CT系统、多维心理训练系统、智能反馈情绪疏导系统等先进诊疗设备60余台(套),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正畸科也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目前科室医生数量为0,但医院始终关注患者需求,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科室主要关注正畸减数拔牙、智齿、小颌畸形等相关疾病的治疗。未来,医院将继续加强正畸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建院六十多年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专科技术、仁爱互助的医院精神,赢得了患者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信用档案建设优秀单位”“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健康示范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