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0月,是一家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拥有莱阳主院区和莱山院区两个院区,其中莱阳主院区编制床位500张,设有6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1个临床心理科病房和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莱山院区开放床位200张,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及精神康复科病房。 医院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队伍,现有在职职工4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3名,高级职称47名,中级职称129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以上。药剂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依然高度重视药剂科的工作,确保医疗用药的安全、有效。 医院年均收治住院患者约3000人次,年门诊量达80000余人次。医疗设备先进,拥有62排螺旋CT、DR、CR、多导睡眠监测仪、睡眠治疗仪等60余台(套)先进诊疗设备,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此外,医院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进一步提升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 药剂科在医院内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始终致力于药剂科的建设和发展。医院荣获多项荣誉称号,包括“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为烟台市精神卫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