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0月,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烟台,总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作为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于一体,是烟台市精神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烟台市精神病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 医院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职职工4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3名,高级职称47名,中级职称129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以上。医院设有莱阳主院区和莱山院区两个院区,莱阳主院区编制床位500张,设有6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1个临床心理科病房、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莱山院区开放床位200张,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及精神康复科病房。年均收治住院患者约3000人次,年门诊量达80000余人次。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62排螺旋CT、DR、CR、多导睡眠监测仪、睡眠治疗仪、经颅多普勒诊断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眼动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多普勒、心理CT系统、多维心理训练系统、智能反馈情绪疏导系统等先进诊疗设备60余台(套),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病理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虽医生数较少,但医院始终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病理科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高效的病理诊断服务,为临床诊疗提供有力支持。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不断提升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医院为鲁东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精神科为山东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为烟台市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和精神卫生社会防治处于省内领先地位,为目前烟台市唯一一所具有戒毒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六十多年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专科技术、仁爱互助的医院精神,赢得了患者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信用档案建设优秀单位”“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健康示范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